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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04_176子張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04_176子張

【子張】

凡二十五章。
【一章】*
或問 首章之説。曰:諸説皆善,而謝氏尤有力。范氏語意繁複,蓋不可曉,而又以‘已’為‘止’,非子張之意。楊氏分别成人與士之别,則已支矣。〇曰:其可已矣,豈不猶首篇之十五章所謂‘可也’者歟?曰:可之為可則同,然曰可也,則其語抑;曰其可已矣,則其語揚,此又有不同者,讀者所當辨也。
精義 范氏曰:‘見危致命’者,不為義疚也;見得思義,不為利回也;祭思敬,喪思哀,舉其大者知其細也。孔子以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亦可以為今之成人。子張以為士如斯已矣,在聖人則曰未也。子貢問士,子曰‘行己有恥’;子路問士,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子貢失之辨而不足于恥,子路失之勇而不足于和,故告之如此。子張所謂士者,成人之次也。見危致命,則不為義疚;見利思義,則不為利回,亦猶‘祭思敬,喪思哀’而已,此士之常也。士之止于此强學而力行之,可以進于成人,故曰‘其可已矣’,在聖人則曰未也。○謝氏曰:見危致命,舍生而取義也;見得思義,舍利而取義也。死生利害不足以動其心,而又主之以誠愨,‘祭思敬,喪思哀’,則其志意修矣,其肯懷居乎?其肯恥惡衣惡食乎?其肯殺一不辜,非其有而取之乎?○楊氏曰:是四者,人鮮有能自盡者。能勉而至,則可以為士矣。於成人曰授命、曰見利,於士曰致命、曰見得者,蓋致命則力為之,不如授之安,見利則未必得也,見得而後思義焉,則不豫矣。此成人與士之異也。○侯氏曰:見危致命,士之節也。得主于義,祭主于敬,喪主于哀,能思其所本,可以為士矣。○尹氏曰:見危致命,舍生而取義者也;見得思義,不為利回者也;祭思敬,喪思哀,則其心誠也,謂之士可矣。孔子以謂成人之次者也。
【二章】*
或問 弘之為寬廣,奈何?曰:此以人之量而言也。蓋人之所以體道者存乎德,而其所以執德者存乎。量有大小之不同,故人之所以執德有弘而有不弘也。夫總羣言、該衆理而不自以為博,兼百善、具衆美而不自以為得。知足以周萬物,而於天下之事有不深察;才足以濟衆務,而於天下之事有不屑為。恢恢乎其胸中常若有餘地焉,此非其量之大,則其所以執德者,孰能如是之寬廣而不迫哉?易所謂‘寬以居之’,而曾子所謂‘可以任天下之重’者,正謂此耳。其量之小者,一善之得,則先為主,而若不可以有所容;一事之當,則喜自負,而若不可以有所加。小有知,則必欲用其知;小有才,則必欲試其才。所謂‘執德不弘’者蓋如此,雖其所守之固若不可奪,然亦安能為有亡哉?程子之言,雖若與經文小戾,然子張以天資之美為言,故以執德弘為主;程子以進學之序為言,故以信道篤為主也。夫既非其資稟之本然,而又信之不篤,則其所守何由積累充擴以至於弘哉?范氏以為‘發强剛毅,而後能執德’,則執字之義,反重於弘。以有執德,然後能信道,則於其先後淺深之序又有未得者。謝氏所謂心不廣者,最為近之。但范氏所謂‘不足有容,則鄙詐入之’,謝氏所謂‘物莫能勝,則若有不切’者,然不弘則鄙薄纖巧之心生,而是非利害得喪之自外至者,足以奪其所守。要熟復而深體之,乃可見其意耳。楊氏所謂‘大不足以有容’,侯氏所謂‘無所容’,立語既約,而又不若范氏之下文有可考者,故未有以知其所以指。意者或但為‘容物’之‘容’乎?容物固弘之事,然於‘執德’字無所當。若以容字指夫所執之德而言,則與下句‘信道不篤’者又不相類,恐不得以是為説也。〇曰:‘焉能為有亡’之説,如何?曰:得之,但言其人不足為輕重耳。其他則張子謝氏為一説,范氏侯氏為一説,似皆未得其旨也。〇曰:尹氏所謂‘一出一入’者,其於信道不篤、不能為有亡者,則得之矣。執德不弘,則又何以言之耶?曰:其執德也不弘,如前所云者,則雖不出不入,固守其所,(以)〔而〕亦無所係於有亡之數矣。
精義 明道曰:信之不篤,則執德無由弘。○張子曰:有德者必有言,能為有也;志仁無惡,能為亡也。○范氏曰:發强剛毅,而後能執德,執德者,得于己者也;有諸己而後能信道,信道者,志于心者也。執德不弘,不足以有容也;信道不篤,不足以有明也。不足有容,則鄙詐入之矣;不足以有明,則異端入之矣。故不能為有,亦不能為亡,終亦必亡而已矣。○謝氏曰:執德不弘,則心不廣;信道不篤,則志必喪。執德弘,故物莫能勝;信道篤,則雖死不變。能為有,如稱有道有德者,能有之而不去也;能為亡,如稱無意無必,能去之而不有也。蓋如一出焉,一入焉,不敢以為有也,不敢以為無也。○楊氏曰:執德不弘,則大不足以有容;信道不篤,則毅不足以致果,其于任重致遠也難矣,故曰‘焉能為有?焉能為亡’,言有亡不足為損益也。○侯氏曰:執德不弘,則無所容;信道不篤,則無所得。如此則若存若亡,罔人而已。○尹氏曰:執德不弘,則心不廣;信道不篤,則志不堅。其為學也一出焉、一入焉,則焉能為有?焉能為亡?
【三章】*
或問 三章之説,古注以二子論交,有汎交、擇交之異,而尹氏亦用其説,程子乃以為有初學、成德之不同,二説孰是?曰:人之交際,固有親疏厚薄之不同,然未有容之於始,而拒之於終者。包氏之説,於此為不通矣。初學固當從子夏之説,然不求諸己,而遽以拒人為心,則非急己緩人之道。成德固當如子張之説,然於是非善惡之間一無所擇,則又非所謂仁者能好惡之心矣。以此觀之,則程子之説,亦若有未安者焉。〇曰:然則奈何?曰:二子之言各有所偏,吾既已論之矣。折以聖人之中道,則初學大略,當如子夏之言,然於不可者,亦疏之而已,拒之則害乎交際之道。成德大略,當如子張之説,然於其有大故者,亦不得而不絶也。以是處之,其庶幾乎!○曰:他説如何?曰:范氏既以為孔子有所與、有所拒,以合乎子夏之言,而又稱其見互鄉、不絶原壤以明子張之道廣,首尾衡決,殊不可曉。蓋其所以病子夏者,未有以異乎夫子損益之云者,是以其語意不屬,而無抑揚之力耳。謝氏既以交際當如子張,則是凡人皆當如此,而又謂非大賢不能,則又若非衆人所及者,其亦自相矛盾矣。楊氏蓋用程子之説,而似以為二子之言,有相為先後之意,則非當日之本意矣。
精義 明道曰:‘子夏子張論交,二子告人各有所以,初學與成德者事不同。’又曰:‘與人交際之道,子張為廣,聖人亦未嘗拒人也。’○伊川曰:子夏子張皆論交,子張所言是成人之交,子夏所言是小子之交。○范氏曰:子夏子張皆有聖人之一體,故其所聞不同。孔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則有所與,亦有所拒也。然子夏不能反諸己,而以己與人、以己拒人,未若子張之言其道廣也。孔子互鄉童子,不絶原壤之夷俟,則與人交亦廣矣。○謝氏曰:交際之道異乎求友,自非犬馬與我不同類,無不可者。交際之理,當如子張之説,‘尊賢而容衆,嘉善而矜不能’可也。蓋于人何所不容,非大賢不能,如天之無不覆也,其間動植之不美者固多矣,而于和氣何病?○楊氏曰:‘可者與之,其不可者拒之’,所以告始學者。至于子張,則又將擴之也,故告之如是,言各有當也。○尹氏曰:交際之道不同,擇交者當如子夏可也,汎交者當如子張可也。二者皆有當,未可以是非論之。
【四章】*
或問 何以言小道之為農圃、醫卜、技巧之屬也?曰:小者對大之名。正心修身以治人,道之大者也;專一家之業以治於人,道之小者也。然是皆用於世而不可無者,其始固皆聖人之作,而各有一物之理焉,是以必有可觀也。然能於此者,或不能於彼,而皆不可以達於君子之大道,是以致遠恐泥,而君子不為也。之説蓋本於此,若謝氏初意,蓋亦謂此,而其後乃以釋氏當之,則其説將有自矛盾而不可通者矣。蓋曰坦塗之支别,則非異端之謂。謂之異端,則其所可觀者非真可觀,亦不待致遠而已,不可行矣,豈可謂其皆坦塗之支别而可由乎?侯氏之失近亦類此。尹氏雖不明言小道之為異端,然曰‘足以惑人’,則猶謝氏之意也。
精義 明道曰:致遠恐泥,言不可行遠。○范氏曰:小道之于聖人也,猶丘垤之於泰山,行潦之於河海。川雖曲,有通諸海,則由之;塗雖曲,而通諸夏,則由之。小道不通乎聖,故不可為也。○謝氏曰:旁蹊曲徑,皆坦塗之支别,故非不可由,特不能致遠耳。若大路,則豈有礙也?釋氏之道,非無可觀,特不可與入之道耳。之道,萬世無弊,何泥之有?學者見其可觀也,因以為同,亦誤矣。○楊氏曰:百家衆技,猶耳目鼻口皆有所明而不能相通。非無可觀也,致遠則泥矣,故君子不為也。○侯氏曰:異端曲學非無可觀也,特不可以入之道,非天下之通道,必不可以致遠故也。○尹氏曰:小道不可以行遠,故君子不為也。然而必有可觀,足以惑人,學者尤所當慎也。
【五章】*
或問 五章之説。曰:尹氏最為得之,范氏之云,則於彼此先後之序,兩失之矣。且以‘知所亡’為‘知新’者猶可也,以‘無忘所能’為‘温故’則不可。蓋温故者,慮其遺忘而温習之;無忘所能,則其見之之明、守之之固,無待於温習而自不能忘矣。觀尹氏‘不失’之云,則可見其得失也。謝氏謂學非讀書之謂,而以體常盡變為言,則失之過高矣。子夏之言,所謂‘知其所亡’者,正以其講習問辨而有所益耳,豈遽若是之大而無當乎?夫日用不窮者,雖因於應變,然其理則初未嘗不素定也,不得為所亡;不離大體,固所謂體常,然非人之智力所及也,不得為所能。又曰‘非為人者能之’,則是凡讀書者,皆為人之學也。此蓋懲於玩物喪志之一言,而推之過於其分,不察乎所謂為己為人者,蓋以其心而言耳。氏‘日益’之云,以之言日知所亡則可,而於無忘所能則有所未盡也。楊氏又以習察為言,與此殊不相似,疑其意以日知所亡為習,以無忘所能為察也。若是,則於彼此文義之間皆有所不通矣。
精義 范氏曰:日知其所亡者,知新也;月無忘其所能者,温故也。温故而知新,可以為師,故可謂好學也已矣。○謝氏曰:此其論學非讀書之謂。温故而知新,不息者也。惟不息,故能體常而盡變。盡變則日用不窮,此其所亡也;體常而不離大體,此其所能也。蓋非為人者能之。○楊氏曰:‘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則日益矣,故為好學。非習而察,何以與此?○侯氏曰:‘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則日益矣,故曰‘可謂好學’。○尹氏曰:好學者日新而不失。
【六章】*
或問 六章之説,以為心不外馳,而事皆有益者,何也?曰:程伯子之言,心不外馳之謂也;叔子之言,事皆有益之謂也。心不外馳,則仁之體無不存;事皆有益,則仁之用無不得矣。〇曰:兩程子所謂近思,其義亦若有不同者,奈何?曰:是亦如其前説之殊也。伯子之意,蓋曰思之以不遠乎己耳;叔子所謂類推者,則以思之有序為近也。伯子之言,固亦得其本者,然不參以類推之説,則將有損事棄物,專以反思默造為功,而不自知其陷於異端者。是則二子之説雖殊,要之不可以偏廢也。〇曰:如子之言,凡言在其中者,皆為求此而得彼之辭,則此四者,亦不為求仁之事耶?曰:四者之效,雖卒歸於得仁,而其言則講學之事,初未有求仁之意也。聖賢之言,求仁必本於實踐,而非空言之所可與。然於講學之間,能如子夏之云,則於吾之心有所制而不放,於事之理有所當而不差矣。志於講學而可以為仁,亦何害其為求此而得彼哉?○曰:然則視聽言動之必以禮,居處執事之必恭且敬,與人之必以忠,亦其理之所當為,而非有求仁之意也,則亦可以為求此而得彼乎?曰:吾固嘗言之矣,彼以履踐之實事,而告夫問仁之言;此以講習為言,而非本有求仁之心也,蓋亦不得而同之矣。〇曰:諸説如何?曰:范氏四者之分,汎而不切。謝氏‘心不外馳’者得之,而以‘博學’為‘成吾切問近思之理’,則失之矣。蓋四者之序如此,若曰切問近思所以成吾博學之功,則可矣。今方博學,則又何以預成乎後日之切問近思哉?是蓋惑於博學為非心不外馳之事,而又懲乎玩物喪志之言,故曲為之説如此。且獨不聞孟子張子之言乎?孟子曰‘博學而詳説之,將以反説約也’,張子曰‘書(所)以維持此心,一時放下,則一時德性有懈,讀書則此心常在’,觀此二言,則‘玩物喪志、心不外馳’二説之疑,可釋然矣。楊氏‘為仁由己’、尹氏‘成吾之仁’,似皆以為吾之所以講學者,為己有意於求仁,非此章之旨也。
精義 明道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何以言“仁在其中矣”?學者要思得之。了此,便是徹上徹下之道。’又曰:‘學要在敬也、誠也,中間便有一個仁。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之意。’敬主事。又曰:‘學要鞭辟近裏著己而已,故切問而近思,則仁在其中矣。“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立,則見其參于前也;在輿,則見其倚于衡也。夫然後行”,只此是學。質美者明得盡,渣滓便渾化,卻與天地同體,其次惟莊敬持養,及其至則一也。’○伊川曰:‘學不博不能守約,志不篤不能力行,切問近思在己者,則仁在其中矣。’或問:‘如何是近思?’曰:‘以類而推。’○范氏曰:學欲其博,不博則無約也;志欲其篤,不篤則無卓也;問欲其切,故能審;思欲其近,故能得。學以聚道,志以育德,問以致意,思以致理,力此四者,仁之道也。○謝氏曰:篤志近思,皆心不外馳之謂,則博學亦豈求為多聞多識哉?乃欲成吾切問近思之理也,所以仁在其中矣。○楊氏曰:為仁由己,非求之于遠也,故‘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則仁在其中矣’。○尹氏曰:切問近思,則心不外馳,博學豈求多聞多識而已哉?乃欲成吾之仁,故曰‘仁在其中矣’。
【七章】*
或問 七章之説曰:以學為重,以致道為重,亦各有理,然必合而觀之,其義始備耳。謝氏以學不能致道為工不信度之比,則非也。蓋信度在作器之前,而致道在為學之後,其取譬亦不精矣。又以二者皆為逸居而無所事,亦非也。工不信度,正謂有事而無法;學不致道,則為有事而不要其成耳,豈無所事之謂哉?侯氏之説亦疏,蓋學固所以琢磨其所未中,然以琢磨未中為盡乎學則不可;中固所以形道,然以中為盡乎道則不可。況本文初無是語,而必强加之乎?
精義 范氏曰:君子之于學,精而不二,如百工之于肆,朝夕無不在焉。工不居肆,則事不成;君子不居學,則事不成;衍。君子不居學,則道不至。聖人雖有生知之性,欲致其道,未有不由學也。○謝氏曰:學必欲致道。學不能致道,與工不信度同,其為逸居而無所事則一也。蓋惟無所事,斯不免于放辟邪侈。○楊氏曰:君子之學,由百工之居肆也。工不居肆,不足以成其事;君子不學,不足以致其道。居肆者,致一于其事也。一心以為鴻鵠將至,雖小技無以善其數,況學以致道乎?○侯氏曰:君子之學,猶百工之居肆也。百工居肆,講求其所未至,故能成其事;君子之學,亦琢磨其所未中,故能致其道。所謂道者,中而已。○尹氏曰:學所以致其道也。百工居肆,必務成其事。君子之于學,可不知其所務者哉?
【八章】*
或問 八章之説。曰:范氏引證甚善,説亦為得之,但亦互有得失。蓋謝氏深得小人之情,而所謂昔過今非者,殊無悔懼愧恥之意,似亦大輕易矣。説善發君子之意,而所謂‘恥過作非’者,亦為未盡必文之事也。合而觀之,則庶乎兩得矣。説文意有未盡善者,若曰君子自訟,故能改過則可;今以改過先自訟,則倒置矣。恥過亦衆人之常情,但君子恥而改之,小人恥而文之,則不同矣。今專以恥過為小人之事,亦未安也。
精義 范氏曰:君子過則改之,小人過則文之。改過不吝,無文之至也;詐足以飾非,文之至也。傅説高宗‘無恥過作非’,孟子曰‘又從而為之辭’,皆文也。○謝氏曰:吝于改過,故必文。能改,則昔之所過,而今非也,何必文?○楊氏曰:君子改過,故自訟;小人恥過,故必文。○侯氏曰:君子改過不吝,何文之有?小人恥過作非,故必文。○尹氏曰:君子以改過為善,遂非者小人也。
【九章】*
或問 九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其曰非禮勿言者,蓋曰不言云爾,而傳者失之。以囁嚅形厲之反,尤為明白。所謂合開口者,亦曰理之所當然耳。樊於期事,非理之所得言者,蓋取其事之難言而猶言之,非以為理之當言也。其曰孔子全之者,蓋以孔子明之,而或者因以為子夏之言正為孔子發也。諸説唯為得之。范氏蓋本程子之説,而自‘敬義’以下,則其附益之贅也。以儼然為直内,則言厲者獨不由直内而出乎?以言厲為方外,則儼然者獨非方外之事乎?以不孤為温,則尤無所當,豈以孤為‘孤特’之‘孤’乎?其亦誤矣。謝氏第二説但以言不輕發為厲,蓋本程子之説,然不決於理而徒務於不言,似亦未盡其意也。
精義 明道曰:‘望之儼然,秉天陽高明氣象;即之也温,中心和易而接物也。温,備人道也。聽其言也厲,則如東西南北四方正定,地道也,蓋非禮勿言也。君子之道,三才備矣。’又曰:‘“口將言而囁嚅”,若合開口時,要他頭,也須開口,如荆軻樊於期。須是“聽其言也厲”。’○伊川曰:他人温則不厲,儼然則不温,惟孔子全之。○范氏曰:望之儼然,天也;即之也温,人也;聽其言也厲,地也。敬以直内,故儼然;義以方外,故其言也厲;敬義立而德不孤,故温則仁也。○謝氏曰:‘此非有意于變,蓋並行而不相悖也,如良玉温潤而栗然。’又曰:‘聖人以慎言語為善學。君子之言,聽之也厲,須存這氣味在胸中,朝夕玩味,不須輕説與人。不説不是吝。輕説與人,人未必信,況使人生鄙悖之心,卻是自家不是。須留在胸中,且看尋常有些自得在胸中,别纔説了,又别只看個不言不語底人,做得出惡來也毒。’○楊氏曰:望之儼然而可畏;雖可畏也,即之温然而可親;雖可親也,聽其言則厲,是謂三變。其君子之成德與?○尹氏曰:世之人儼然則不温,温則言不能厲。君子非有意於外也,‘仁義禮智根於心。其生色也,睟然見於面,盎於背,施於四體,四體不言而喻。’亦自然之理也。
【十章】*
或問 十章之説。曰:程子氏皆專以信為在己,謝氏專以信為在人,以文勢推之,恐皆未盡。惟范氏為有誠意交孚之意,斯得之矣。謝氏所引‘量而後入’者,恐亦非禮記之本旨也。〇曰:然則盤庚之遷、比干之諫,奈何?曰:子夏之言,亦論其常理耳。事或有變,則其輕重之間又有所謂權者,不可以執一論也。
精義 伊川曰:信而後諫,惟信便發得人志。○范氏曰:君子信于己、信于民,然後使之信于己、信于君,然後諫之。在己者信而民未信,則弗使也;在己者信而君未信,則弗諫也。如之使民,可謂信而後勞之矣;伊尹傅説之諫君,可謂信而後諫之矣。○謝氏曰:使知所以佚之,則信矣,故雖勞而不怨。未信,則雖盤庚之遷,以惟喜康共為事,猶有不從也。信而後諫,非所以度君,乃量而後入也,古人所以貴有道而獲上。○楊氏曰:所以事上,所以用下,非信以發志,不可為也。○尹氏曰:事上使下,皆以信為主。人之不從者,皆己之信不足以取信故也。
【十一章】*
或問 十一章之説。曰:程子張子至矣,但張子之説,又相因而為文耳。謝氏以‘未至於聖’為言,正與張子相反。若然,則‘出入’乃其自恕而不能(免)〔勉〕[1]者,而非子夏之所可矣。之説,亦有此病,然謝氏‘學者貴知大體’以下則善,而楊氏為得程子之意耳。
精義 明道曰:‘大德小德,如大節小節。’又曰:‘“出入可也”,出須是同歸。’○伊川曰:‘大德不逾閑,指君臣父子之大義。小德,如援溺之事,更推廣之。’或問:‘“大德不逾閑,小德出入可也”,如何?’曰:‘大德是大處,小德是小處,“出入”如可以取可以無取之類是也。’又問:‘“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是出入之事否?’曰:‘亦是也。然不信乃所以為信,不果乃所以為果。’○張子曰:‘“大德不逾閑,小德出入可也。”大者器,則小者不器矣。’又曰:‘禮器不泥于小者,則無非禮之禮、非義之義。蓋大者器,則出入小者莫非時中也。子夏謂“大德不逾閑,小德出入可也”,斯之謂爾。’○范氏曰:大德其猶規矩準繩乎?動而成法,故不逾閑。小德其猶器乎?待法而成,故出入可也。○謝氏曰:如‘小德川流,大德敦化’同。未至于聖,則其所謂川流,必有出入也。然學者貴知大體,大體正,則小節雖有出入,亦不離乎禮義之内矣。若不知大體,則雖擇地而蹈,時然後言,亦君子所不取,而況出入乎?○楊氏曰:或遠或近,或去或不去,未嘗同,小德出入可故也。至于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不為也,是則同不逾閑故也。○尹氏曰:不逾閑者,不逾矩故也。大德若小德,則有出入矣。
【十二章】*
或問 十二章之説,程子所謂‘洒掃應對,便是形而上之事’,何也?曰:洒掃應對,所以習夫形而下之事;精義入神,所以究夫形而上之理也。其事之大小固不同矣,然以理言,則未嘗有大小之間而無不在也。程子之言,意蓋如此,但方舉洒掃應對之一端,未及乎精義入神之云者,而通以理無大小結之,故其辭若有所不足,而意亦難明耳。徐繹其緒,而以是説通之,則其辭備而意可得矣。抑程子之意,正謂理無大小,故君子之學,不可不由其序,以盡夫小者近者,而後可以進夫遠者大者耳,故曰‘其要只在慎獨’,此甚言小之不可忽也。而説者反以為理無大小,故學者即是小者而可以並舉其大,則失之遠矣。其曰‘便是’云者,亦曰不離乎是耳,非即以此為形而上者也。〇曰:其曰‘與佛家默然處合’,何也?曰:佛氏以有言有説為二,而以默然無言為不二法門,亦曰有以契夫理之全體云爾。然此亦為世之習乎彼者言之,因以彼之言形此之理耳,非以為此之理即彼之言也。蓋吾之所謂洒掃應對者,其理則一,而是非當否之間毫釐有不可失者;彼之所謂默然者,則泯然而無是非善惡之分焉,其不同也亦審矣。程伯子語多如此,如第十七篇‘予欲無言’之説,亦為夫習於彼者而言之耳。今讀者類不深察信之過者,則遂以為儒之歸,實無二致;不信之甚者,則又直詆以為竊取釋氏之妙,以佐吾學之高。二者其向背出入之勢雖殊,然其為失旨均矣。〇曰:既以為理無大小,而又以為教人有序,何也?曰:無大小者,理也;有序者,事也。正以理無大小而無不在,是以教人者不可以不由其序而有所遺也。蓋由其序,則事之本末鉅細無不各得其理,而理之無大小者莫不隨其所在而無所遺;不由其序,而舍近求遠,處下窺高,則不惟其所妄意者不可得,而理之全體固已虧於切近細微之中矣。此所以理無大小,而教人者尤欲必由其序也。子游之説蓋失於此,故不知理之無大小,則以洒掃應對為末而無本;不知教人之有序,故於門人小子而欲直教之精義入神之事,以盡夫形而上者之全體也。子夏程子此條之説,蓋直以其有序者言之,然其所以有序而不可易者,則又必以程子先後諸説推之,而後得其説也。〇曰:‘其然、所以然’之説,奈何?曰:洒掃應對之事,其然也,形而下者也;洒掃應對之理,所以然也,形而上者也。自形而下者而言,則洒掃應對之與精義入神,本末精粗不可同日而語矣;自夫形而上者言之,則初未嘗以其事之不同,而有餘於此不足於彼也。〇曰:其曰‘物有本末,而本末不可分’者,何也?曰:有本末者,其然之事也;不可分者,以其悉具所以然之理也。曰:‘舞射’以下三條之説,若皆以即此便為聖人之事,何也?曰:亦言其理之在是,而由是可以至於彼。苟習焉而察,而又勉焉以造其極,則不俟改塗而聖可至爾。豈曰一洒掃、一應對之不失其節,而遂可直以聖人自居也哉?○曰:諸説如何?曰:張子‘先傳後倦’之説,求之文義,有所不通;其所謂‘始學之人,未必能繼,妄以大道教之,是誣之也’,則得之,而亦深中近世學者之失矣。范氏程子為近,但‘先傳後倦’意小不同,蓋曰孰有先其可而傳之,孰有後其不可而倦教,譬諸草木區以别矣,亦度其可而已。此意亦善,更審其去取可也。説則源於程子之意,而失之遠矣。夫下學而極其道,固上達矣。然此方論下學之始為,未遽及夫極其道而上達之意也。上達固非師之所能與,然此方論為師教人之序,未遽及夫師無與焉之妙也。不吝之心一也,而一金、天下,則其損之有難易之殊;不懼之心一也,而平地、高臺,則其習之有先後之序。必如謝氏之説,將使學者先獲而後難,不安於下學而妄意於上達。且謂為學之道,盡於洒掃、應對、進退之間,而無復格物、致知、修身、齊家之事也。其與子夏程子之意正相反矣。○曰:程子亦嘗以理無大小,而洒掃應對、精義入神者不異,何以異於謝氏之意,而以為相反何也?曰:程子所謂‘必有所以然’者,以為同出於理之自然也;謝氏以必正心誠意而後能者,則以為同出於心之使然也。程子所謂慎獨者,則不敢忽其小者以求其理之所當。謝氏獨以着心為言,則又如其論顔子克己、曾子貫道之説,初不問理之是非,而惟吾心之所欲為也。然此其失之小者耳。程子雖以理無大小為言,然其意則以明夫小不謹則將害其大,小不盡則不可以進於大,而欲使人謹其小者以馴致其大者耳。如謝氏之云,則反使人恃其小者以自大,而謂夫大者之真不過如此也。此豈非相反之尤者哉?○曰:其與子夏相反者,又何也?曰:子夏正以次序為言,而謝氏以為無次序;子夏以草木為區别,而謝氏乃以為曲直則一;子夏以惟聖人為有始卒,而謝氏則無聖人衆人之分。此其相反,亦可見矣。○曰:楊氏如何?曰:楊氏先傳後倦之失,同於張子。‘聖人所謂性與天道’以下數語,雖似儼密,然亦有但知小學而無復大學之病。尹氏説則善矣,而‘大小本末,皆所以為道,雖有不同,而實無草木之别’者,數語為未安,似亦未免謝氏之失也。胡氏之學,其意亦善。胡氏曰:人之資稟不同,故夫子引而進之之術不一。味之言,子游敏於聞道,而脱略於小物,施之武城者一也;子夏從事小物,而後有得,施諸小子者一也。○曰:蘇氏之説,若有未醇者,子之取焉,何也?曰:是其所言於聖門教學次序之意,固未為知之者,然吾亦取其有以深中近世學者之弊而已。彼所謂‘中有以受之’者,以吾能推之,則亦由其序而漸進,至於浹洽貫通而自得之之謂耳。又子夏所謂‘焉可誣’者,專自教者而言,而以師生相欺為説,亦其小疵。然教者既欺其徒,則受教者以欺應之,亦必然之理也。
精義 明道曰:‘洒掃、應對、進退,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故君子只在慎獨。’又曰:‘洒掃應對,與佛家默然處合。’又曰:‘先傳後倦,君子教人有序,先傳以近者小者,而後教以大者遠者,非是先傳以近小而後不教以遠大也。’○伊川曰:‘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從洒掃應對與精義入神,通貫只一理。雖洒掃應對,只看所以然如何。’又曰:‘凡物有本末,不可分本末為兩段事。洒掃應對是其然,必有所以然。’又曰:‘舞射便見人誠處,古人教人,莫非使之誠己。自洒掃應對上,便可到聖人事。’或問:‘古之教人,必先于洒掃應對進退,何也?’曰:‘下學而上達。雖夫婦之愚,可以與知,及其至也,雖聖人有所不知。“居處恭,執事敬”,雖衆人能焉,彼聖賢之所以為聖賢,亦豈外是?然卒異于衆人者,以衆人習不致察,不能上達爾,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故曰“人莫不飲食,鮮能知味”。’又曰:‘盡性至命,必本于孝悌,後人多以性命别作一高遠事,殊不知性命孝悌只是一統事,就孝悌中便可以盡性至命。洒掃、應對、進退,與盡性至命亦是一統事,無有精粗,無有本末,孝悌是于人切近處故也。子夏言“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蓋謂此也。聖人能竭其兩端爾,今非無孝悌之人,而不能盡性至命者,由之而不知也。’○張子曰:教人者必知至學之難易、知人之美惡,當知誰可先傳此,誰將後倦此。若洒掃應對,乃幼而孫弟之事。長後教之,人必倦弊。惟聖人于大德有始有卒,所事無大小,莫不處極。今始學之人,未必能繼,妄以大道教之,是誣也。知至學之難易,知德也;知其美惡,知人也。知其人且知德,故能教人使入德。仲尼所以問同而答異以此。○范氏曰:道不可須臾離也,造次顛沛無不由焉,而況洒掃應對乎?先傳則躐等,後倦則中道而廢,皆不以其序,所以不能成材也。人皆有受道之質,譬諸草木受天地之氣,小以成小,大以成大,區以别矣,豈可以洒掃應對為末而不學乎?聖人之材,天地也,故有始有卒,而無先後小大之别,教人者豈可以聖人望之也?○謝氏曰:‘下學而極其道,則上達矣。然上達師無與焉。洒掃、應對、進退,乃動容貌、出辭氣之事,必正心誠意而後能,與酬酢祐神之事何以異?孰以為可而先傳,孰以為不可而後倦,如草木區以别矣,其為曲直一也。所以聖人克勤小物,而必有始卒,蓋本末無二道。’又曰:‘道須是下學而上達始得,不見古人就洒掃應對上做起。’曰:‘洒掃應對上學,卻似大瑣屑不展託。’【眉批】 託,疑拓字之誤。曰:‘凡事不必須要高達,且從小處看。只如將一金與人與將天下與人,雖大小不同,其實一也。我若有輕物底心,將天下與人如一金與人相似;我若有吝底心,將一金與人如將天下與人相似。又若行千尺臺邊,心便恐懼;行平地上,卻安穩。我若去得恐懼底心,雖履千仞之險,亦只與平行[2]地一般。只如洒掃不著此心,怎洒掃得?應對不著此心,怎應對得?如曾子欲動容貌、正顔色、出辭氣,為此。古人須要就洒掃、應對上養取誠意出來。’○楊氏曰:入德之序,有宜先傳者,有後倦者。譬諸草木,區以别矣,其敍不可誣也。若洒掃、應對、進退,則門人小子之所宜先傳者,至于成人而後使為之,則或倦矣。雖然,聖人所謂性與天道者,豈嘗離夫洒掃、應對、進退之間哉?故其始也,此即【眉批】 ‘此即’,文勢似當互。以為學;其卒也,非離此以為道。後倦焉者,皆由之而不知者也,故曰:‘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尹氏曰:學有本末、有遠近,然有本末遠近,不可分而為二也;不可分而為二,則其教亦無得而優劣矣。夫洒掃應對,小子之職也。道不可須臾離,則洒掃應對與夫精義入神,不可得而精粗矣。子游以為末而無本,是不知本末一理也,故子夏以為過。且曰君子之教,豈有以為先而傳之者,豈有以為後而倦教者,大小本末,皆所以為道。譬諸草木,區以别矣,大小雖不同,實無草木之别者也。君子之道,焉可誣也哉?若夫始卒皆舉,無先後小大之序,則聖人矣,學者豈可同日而語也?
【十三章】*
或問 十三章之言先仕而後學,何也?曰:仕優則學,為已仕者言也,蓋時必有仕而不學如原伯魯者,故有是言;學優而仕,為未仕者言也,蓋未有以明乎修己治人之道,則未可以仕耳。子産子皮有製錦之譏,而夫子亦悦漆雕之對、惡子路之佞。程子以少年登高科、席勢為美官者為不幸,其意亦猶是耳。子夏此章以先後之次推之,其本意蓋如此,而推其餘意,則又以明夫仕未優而學,則不免有背公徇私之失;學已優而不仕,則亦不免有愛身忘物之累,當時恐或兼有此意也。〇曰:諸説如何?曰:程子‘學優則仕’、吕氏‘仕優則學之’,既得其正意;程子‘仕優’、吕氏‘學優’,得其餘意。而范氏‘有餘而後可以及人’,楊氏‘念終始典于學’,皆以學為主,尤為得其大意。侯氏‘暇時’之説亦善,蓋非必謂其沛然充足有以過人也。謝氏别為一意,亦過高而失子夏之意矣。此所謂學,亦學文之意耳。
精義 伊川曰:學既優則可以仕,仕既優則可以學。優裕優閑,一也。○范氏曰:此士之常也。若顔子之簞瓢,漆雕開之未能信,雖優而不仕,其所存者遠矣。君子之仕未嘗不學,學未嘗不欲仕。學所以為己,仕所以為人也,必己有餘而後可以及于人,故仕優則學,勉其在己者;學優則仕,行其為人者也。○吕氏曰:仕優而不學,則志卑而不進于文;學優而不仕,則志高而不中於義。○謝氏曰:‘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學與仕一也。學優則仕亦優,仕優則學亦優。○楊氏曰:‘念終始典于學’,自天子達於庶人,不可一日忘也,故仕優則學,學優則仕。○侯氏曰:優謂暇時也。○尹氏曰:學與仕一也,君子仕未嘗不學、學未嘗不仕,‘念終始典于學’之意。
【十四章】*
或問 十四章之説。曰:之説善矣,然所引二言,皆不得已而去之意。今直以為致哀而止,則將有直情徑行之失,其弊將有如棘子成之言者矣。其脱略小物之驗,於此亦可見也。范氏之説,則又失之。子游之言,本為不及其情而過於文飾者耳。范氏乃以‘不敢過其情’為説,則於致字之義為無所當矣。
精義 范氏曰:君子之行,為可繼也,致乎哀而止,不敢過其情也。樂正子春之母死,五日不食,曰:‘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惡乎用吾情?’故三年之喪,賢者不過,所以為天下之達道也。○謝氏曰:‘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故不致飾于文,盡哀而已。○楊氏曰,子曰:‘喪與其易也,寧戚。’記曰:‘喪與其禮有餘而哀不足,不若哀有餘而禮不足也。’則喪致乎哀而止耳。○侯氏曰:喪止于哀。○尹氏曰:喪致哀而止。‘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
【十五章】*
或問 十五章之説。曰:楊氏以為過之故未仁,詞若有未盡者。若過於厚,則亦何害其為仁耶?且子游之所謂難能者,蓋美之之辭,而有譏之之意,故又曰‘然而未仁’,則非直以是為未仁矣。楊氏於其語意之間,似亦未盡其曲折矣。
精義 楊氏曰:也過,故其行有難能者;以其過之,故未仁。
【十六章】*
或問 十六章之説。曰:程子得之,曾子‘堂堂’之云,亦猶子游‘難能’之意耳。謝氏乃以其不害為仁,其失與楊氏前章之説正相反,然謝氏辭不謹嚴,其失為尤甚也。而楊氏於此章,又以‘莊而難親’為子張之病,似亦未然。莊不害於自持,非仁之病也。以是為病,則夫漫然無廉隅之守,使人人皆得狎而易之者,又可以為仁乎?二家之論皆出於氣象之偏,學者不可不審察也。難與並為仁,則皆謂曾子病夫子張之不可輔而為仁也。以文意求之,蓋病其疏略簡倨,而於己無切偲之益、觀感之助耳。蓋曾子之學主於誠身,故其意雖病子張之未仁,而其言必反於己,與子游若小異焉。若曰子張之不可輔而為仁,又何與於我而病之耶?且曾子之年輩視子張為先進,亦不應直譏之如此。
精義 明道曰:子張既除喪而見,夫子予之琴,和之而和,彈之而成聲。作而曰:‘先王制禮,不敢不至焉。’推此言之,子張過于薄,故難與並為仁矣。○范氏曰:子張内不足而外餘,故門人皆不與其為仁。子曰:‘剛毅木訥近仁。’惟外不足而内有餘,庶可以為仁矣。○謝氏曰:曾子之論異于子游,為‘難與並為仁’而言也。‘堂堂’不害為仁,謂盛其容貌以自滿,則人孰告善矣。○楊氏曰:堂堂乎,則莊而難親,故難與並為仁。○尹氏曰:子張之學,病在乎誠不至。
【十七章】*
或問 十七章之説。曰:程子之説,本為孟子養生送死之義而發,非正以釋此章之意也。蓋曾子之意,本以通論常物之大情,而非立教喻人之語也,其與孟子養生送死之云,所指亦不同矣。而楊氏乃引以為説,恐亦未安。謝氏所謂‘必信必誠’者,其失亦然。惟尹氏所引親喪自盡之言,疑與曾子意合,而其下所謂‘於此不誠,惡乎用其誠’者,則推曾子之意,以責夫人之當然而不然者耳,非正以此章之意為及此也。
精義 伊川曰:送死,天下之至重,人心苟能竭力盡此事,則可以當天下之大事;養生,人之常。此相對而言。若曾子養生,其心如此,又安得不能當?○范氏曰:親喪固所自盡也。凡為禮者猶可以未盡,親喪而不自盡,則何所用其誠哉?○謝氏曰:自致,必誠必信之謂。如此而不用誠,於何用其誠?○楊氏曰:惟送死足以當大事,故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而所當自致者惟此而已。○尹氏曰:親喪固所自盡也,於此不誠,惡乎用其誠?
【十八章】*
或問 鄧氏十八章之説,其詳可得聞乎?曰,鄧氏之言曰:‘献子歷相三君五十年,人謂之社稷之臣,則其臣必賢,其政必善矣。莊子年少嗣立,又與季孫宿同朝,宿文子忠於公室,宿皆不能守而改之,莊子乃獨能不改其父之臣與父之政而終身焉,是孔子之所謂難也。若父之臣與父之政有不善而不改,則是成其父之惡耳,惡得為孝哉?’○曰:諸説如何?曰:蓋嫌於元祐之改熙寧也,故不及道其常,而遽以變為正也。此雖君子之過,然心一有偏而其不可揜者如此,學者亦因可以自警省矣。謝氏之過,已論於首篇矣。説,則考其事之未詳,而所以為説亦未免於隱忍遷就之失也。蓋其天資簡静和厚,而憚於改作之煩,故其言如此,吾已論之於‘長府’之章矣。尹氏之説,以之汎論則善矣,然於孟莊子之事,則亦考之未詳也。
精義 范氏曰:父不義,子不可以不争;父不善,子不可以不改,道之常也。親之過小,不可改;親之過大,不可不改也。若天子不改而失天下,諸侯不改而失其國,大夫不改而失其家,雖莊子之孝,亦不可為也。○吕氏曰:人之孝,三年無改於父之道而已。孟莊子終身不改,故為難能。難能者,稱其善而不許其過之詞。○謝氏曰: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不遑改也。○楊氏曰:臣之賢,政之善,子孫之所宜守而不改者也。孔子謂之難能,豈以其宜改而不改與?使臣雖有不賢者而不能亂其政,政雖有不善者而不能害其事,兹其為難能而可稱也與?若夫不改而害其政事,則是成父之惡耳,又焉得為孝乎?○侯氏曰:父之臣、父之政,非不改也,臣而不能亂政,政而不能害事,何必改?然而能如此者,豈易為哉?故曰‘是難能也’。○尹氏曰:父之臣與父之政皆善,則不改可也;不善而不改,則國家豈不危哉?故以為難能而已。
【十九章】*
或問 十九章之説。曰:【眉批】 ,一本作‘氏’。氏得之,但尹氏所謂不足喜者,其事[3]若以為事小而不足乎喜之意,則非也。曾子之意,正以為深可哀矜而有所不忍耳。今曰不足,殊不見古人怵惕惻隱之意。氏皆引‘政散民流’為説,亦非是。所謂民散,特以其生業不厚,教化不修,内則無尊君親上之心,外則無仰事俯育之賴,是以恩疏義薄,不相維繫,而日有離散之心耳。
精義 范氏曰:得情而喜,為士師者所不能慎也。雖在上而咎繇明刑,亦哀矜之。況于失道之世,刑不教之民乎?故孔子為司寇,有父子訟者,拘之而不決。○謝氏曰,禮曰:‘民之散也,以使之無道,教之無素。故其犯法也,非迫于不得已,(即)〔則〕陷于不知也。故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楊氏曰:先王之政,至于敬寡屬婦,其詳至矣。後世政散民流而不相保,及陷乎罪,又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為士師者,得其情,可不哀矜而喜乎?○侯氏曰:王者之迹息,而政散民流,上無道揆,下無法守,及陷于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可不哀矜乎?○尹氏曰:士師,典獄之官也。士師而能得獄情,可謂能矣。然而失道之世,陷民于罪,則哀矜而已,不足喜也。之在上,皋陶明刑,猶且恤之,而況刑不教之民乎?若曾子者,可謂知此理矣。
【二十章】*
或問 二十章之説。曰:氏得之,然三者之中,范氏寬平,尹氏畏謹,而謝氏少覺粗厲矣。之説,則尤恐未安也。
精義 范氏曰:武王之罪,非誣之也。後世言之惡,有溢于泰誓者焉。天下之善舉歸于,天下之惡舉歸于,皆其所自取也。○吕氏曰:君子貴者,下流賤者也。貴為天子,至貴而自為至賤之行,人情之所惡,故天下之惡皆歸焉。○謝氏曰:不善皆歸焉,居下流故也,是以君子貴强為善。若能修身見乎世,則人雖欲以不善加之,亦不可得。○楊氏曰:與人為善,則天下之善歸之;與為惡者也,故天下之惡皆歸焉,下流之謂也。○侯氏曰:之惡固已貫盈矣,然而非盡天下之惡也,而天下之惡咸歸焉,以其居下而衆流歸之,故君子貴强為善也。○尹氏曰:是以君子不可以惡及其身。
【二十一章】*
或問 二十一章之説。曰:聖賢之貴改過如此。論語一書,蓋屢致意焉,然亦不得已而開其自新之路耳。今謝氏乃謂德性,天也,過不足以梏亡之。過而能改,則亦何傷於全德。則使學者之心輕慢放肆,而不復有謹於其初之意矣。學者宜深察之。意亦類此,但其説不至如是之甚耳。之説為善,而尹氏尤精約。其論‘人皆見之’之意,直以其過失暴著有不可揜者,最得文意。范氏以為‘寡過,故人皆見之’説者,又有以為君子之過顯白易見,無文飾揜蔽之私,故人皆得而見之,恐亦不必如此。人皆仰之,亦復其常耳。范氏以為‘改而益光’,楊氏成湯之事當之,似亦非是。
精義 范氏曰:日月之食,無損于明;君子之過,無損于德。寡過,故人皆見之;改而益光,故人皆仰之。易曰‘震無咎者存乎悔’,故夫子之門人語修身之行,多以改過為美也。○謝氏曰:日月,陰陽之精,不以食故損其明。人之過至于改,則亦何傷于全德。故德性,天也,過不足以牿亡之。○楊氏曰:日月不以蝕而損其明,君子不以過而蔽其善。書以‘改過不吝’稱,兹非其仰之者與?○侯氏曰:之德止云‘改過不吝’,能改則無過矣。故如日月之食焉,人皆見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小人恥過作非而不能改,何更仰之之有?○尹氏曰:君子之過,如日月之食,人皆見之,而無損于其明者,以其能更也,故孔子之門人皆以改過為美。
【二十二章】*
或問 二十二章之説。范氏於文意不切,而氣象平正,亦足以見其所存矣。之説,則有過之者。〇曰:何以言之道為之禮樂也?曰:此固好高者之所不樂聞,然其文意不過如此,以‘未墜、在人’之云者考之,則可見矣。若曰道無適而非,惟所取而得,則又何時墜地。且何必賢者識其大、不賢者識其小,而後得師耶?此所謂人,正謂老聃萇弘郯子師襄之儔耳。若入太廟而每事問焉,則廟之祝史,亦其一師也。大率近世學者,習於佛之言,皆有厭薄事實、貪騖高遠之意,故其説常如此,不可以不戒也。然彼所謂‘無適而非’者,亦豈離於文章禮樂之間哉?但子貢本意,則正指其事實而言,不如是之空虚恍惚而無所據也。
精義 范氏曰:之道,之所傳也。子畏於,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言傳文王之道也。子貢而言,故曰伊尹曰:‘德無常師,主善為師。’道之所在,聖人師之,故無常師也。○楊氏曰:由孔子,五百有餘歲,孔子則聞而知之者,故子貢之道言之。夫道無適而非也,惟所取而得,何常師之有?○侯氏曰:聖人之學,順理而已。天即理也,何常師之有?而又焉不學?子貢曰‘之道未墜於地’,謂道非生之也,能明之爾,故曰‘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尹氏曰:德無常師,主善為師,故曰無常。
【二十三章】*
或問 二十三章之説。曰:范氏得之,惟‘聖人豈以難知而自表見’云者,為無所當耳。張敬夫説亦善。張敬夫曰:武叔亦豈真能知子貢者?使果知之,則於夫子之門,當求其所以入者而不暇矣。
精義 范氏曰:賢人,地也,近而易見;聖人,天也,遠而難知。故西河之民,疑子夏於夫子,叔孫武叔子貢賢於仲尼也。然聖人豈以難知而自表見於世哉?惟學於聖門,然後知其高深,子貢所以譬之宫牆也。○楊氏曰:君子之所為,衆人固不識,宜叔孫武叔之不知也。○侯氏曰:叔孫武叔不能知孔子為聖人也,若知之,則安敢比子貢哉?故子貢以宫牆譬之。
【二十四章】*
或問 二十四章之説。曰:此無他説,惟范氏所謂‘多設、【眉批】 ‘多設’之‘設’,恐毁字之誤。不欲見’者,恐非文意。而謝氏抗激之弊,尤非聖賢之心耳。大抵説多有此意,自首篇之旨已如此矣。日月之喻,但取其至高,説皆非是。尹氏以‘益見’解‘多見’,以文義考之,不若古注之訓祗也。且字書説本如此,其必有所自矣。
精義 范氏曰:賢人易見,故多譽;聖人難知,故多毁。故孔子之時,諸侯有知其聖而不用,又有不知其聖而毁之者。譽不加益,毁不加損,如日月之明,人無得而逾焉。其不欲見者,是自絶而已。○謝氏曰:公孫朝問夫子何學,子貢對以博學無常師也,叔孫則直毁之矣,蓋自小視大故也。雖門户亦且不見,豈知室家之好?安得而不毁也?惟其毁之,乃所以見夫子之聖,高而可逾,何止丘陵,泰山亦然。惟日月之光,塞宇宙而無窮也,然後無得而逾焉。人欲自絶而可,疑。在日月庸何傷?益見其不知量也。○楊氏曰:聖人明並日月,不可逾也,毁之者亦自絶而已。○侯氏曰:妄生毁譽,而子貢告之以聖人之道德如日月不可毁而不可逾也。如此,人縱欲自絶,於日月何傷哉?○尹氏曰:叔孫武叔不足以知孔子,宜其言之若是也。既不足以知其過,疑。又從而毁之,夫何損于孔子,益見其不知量而已。
【二十五章】*
或問 卒章之説。曰:至矣,得矣。楊氏論‘不可階而升’者甚善,而曰顔子亦見其卓爾而已,則其知顔子也亦淺矣。
精義 伊川曰:‘子貢言性與天道,以夫子聰明而言;綏之斯來、動之斯和,以夫子德性而言。’又曰:‘“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聖人之神化,上下與天地同流者也。’又曰:‘所過者化,身之所經歷處;所存者神,存主處便神。如“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固非小補,作者是小補而已。’○張子曰:立斯立、道斯行、綏斯來、動斯和,自然皆從欲風動,神而化也。○范氏曰:‘子貢知足以知聖人,其言初譬之宫牆,又譬之日月。’又曰:‘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則亦無以加矣。三章自小以至大、自淺以至深,故記者次之如此。“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遠無不至,邇無不服也。孟子曰“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之治,“於變時雍”;之治,“四方風動”;文王之化百姓,“徧為爾德”,其生也天下歌頌,其死也如喪考妣,夫子之教也。’○謝氏曰:觀子貢稱聖人語,乃知晩年進德,蓋極于高遠也。億則屢中,不受命而貨殖焉,其向之所為乎?夫子之得邦家者,其鼓舞羣動,捷于桴鼓影響。人雖見其變化,而莫窺其所以變化也。蓋不離于聖,而有不可知者存焉,此殆難以思勉及也。’又曰:‘“夫子之得邦家者,所謂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此變化風俗之事,惟聖人能之。為它與天合一,變化在手,便做得恁地事。’或問:‘孟子云“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使孟子得志,如何?’曰:‘是它須從法度上做起,變化風俗底事,恐也未能了得在。如二南、麟趾、騶虞之應,須是它文王始得。’○楊氏曰:自可欲之善,充而至于大,力行所及,可以階而升者也。大而化之,至不可知之神,非力行可至,不可階而升者也。孔子聖而不可知者,雖顔淵之賢,見其所立卓爾而已,況餘人乎?宜叔孫武叔之徒不能知也。‘所謂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蓋誠于此動于彼,其神矣夫!○尹氏曰:‘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此聖人之神,上下與天地同流也。子禽何足以識之?非子貢知足以知聖人,其孰能形容如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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