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經義
【題 解】
大學經義作者朴文一(一八二二—一八九四),字大殊,少字公郁,號懲庵、雲齋或雲庵,本貫密陽。在主理派學者華西李恒老門下修學,是西北地方遯庵之後以學問與德行聞名的大儒。曾授都事、執義等職,均辭不就。一生隱居平安道泰川,致力於經學研究與著述和培養後學。現傳有雲庵集十三卷十二册,卷九經義是關於四書和小學等章句的解釋。本書是其中的大學部分,共有十四個條目,對‘本末、始終’尤其重視。(黄義洌)
使之治而教之,以復其性。
蓋天之生民,既與之以性,則是天下之民已自有性,復有何復與不復之可論也與哉?曰:‘性固自有,而氣質則不能無異。其清粹者固不患於盡性,至於濁駁者,為其有蔽隔,其不能知且全之也必矣。天於此若一任其所為而不復有所照檢,則是所命者無所歸宿成就,而民亦鑿於性矣,此所以不得不使其盡性者治且教之,有以復性焉。蓋不治則困於飢寒,不足以遂其生也;不教則役於物欲,不足以盡其道也。故遂其生則衣食足,而教有所施焉;盡其道則義理得,而性有所復焉。若飢寒無聊,則救死不贍,何暇受其教焉?暖飽不教,則近於禽獸,性何復焉?’曰:‘氣稟亦天之所賦也,既性則賦善,而卻於氣質何不均為清粹,而使之或濁或駁,何也?’曰:‘性即理也,理則無形無迹,故可保其為純善而無惡矣。至於氣質,則便涉形器焉。天下之物,才涉形器,則不容無高下美惡之分焉。譬如造筆許多柄,自不免有優劣,而實非造筆者之故為也。天非不欲氣質之盡美,而其奈不能何!所謂“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者是也。且如天既生之,而不能自教,必待盡性者然後始教之,則亦非天之故為如是也。蓋天之能處只在乎生,而至於能言告之,則卻見讓於盡性者之諄諄然也。’
此篇者,則因小學之成功止盡其節目之詳者也。
如語孟等書,自占一家,其始終本末一切該盡,而不復有待於他書矣。至於大學,則實與小學相為表裏,故雖有大小之異,而其工夫次第則卻是一貫而不容有間焉。譬如百尺之木,根枝自别而實相連也。故聖人之述此篇也,亦權以小學已成之功定為大學。前一項效驗始以大學將然之法立為小學,後一項工夫使始終本末有所相須而不或分異,其吃緊為人之意為可知矣。然其所著之法非極其内外而言之,則亦無以明白。故必先以三綱領統為規模,而形容乎道體之大焉;復以八條目分為節目,而開示乎工夫之細焉。為學之法赫然昭明,無復有憾於此矣夫。
於今可見古人為學次第者,獨賴此篇之存。
‘於今’之今,即伊川見在之時也,而上距三代之古者,蓋千有餘年矣,耳目無以逮其久遠,條例無以詳其沿革,而所以摭往古、驗事迹者,只不過為六籍而已也。然則學者之所以汲汲然窮尋依倣,欲有以服膺踐履者,其孰如古人之為學次第也?然而考諸六籍,則易以道陰陽,書以載政事,詩以序歌樂,禮以詳節文,周官班爵位,春秋嚴筆削而已,未有以見其直指全體之所在也。故今之學者千載之下得以見為學次第如昨之詳,而不可他求者,獨賴此一篇之得以有傳也。何以知其然也?蓋先三綱以統論體用,後八條以細論工夫,而格(知)〔致〕[1]則窮理以審其是非也,誠意則反求而實其善惡也,正心則自持而察其存否也,修身則接物而戒其偏辟也,齊家則以其身修者而推諸家也,治國則以其家齊者而施諸國也,至於平天下,則亦不過推廣此道而不使有一夫之不獲矣。蓋原其本則始於格致之微,極其功則終於治平之大,而本末該備,先後詳明,而一字一句加減不得矣。此為學者之所當必乎由是,而他經所不及者也。
其本體之明則有未嘗息者止以復其初也。
本體之明,即天之明命,而人所得以為德者也,至善至極,本不可以息滅者也。但昏愚頑率之氣有以拘之於始,聲色臭味之欲有以蔽之於後,為之摧頽臧賊,蔑以加矣,是以固不免乎有時之昏矣。然其本然之明則固根於心而依舊自若矣,譬如鑑為塵昏,而其光初無所傷也。是以其明也自然發見於日用動静,而莫之能禦也。如赤子入井則惻隱乎心,有所不善則羞惡乎心,過乎廟墟則恭畏乎心,其所以藹然隨感而露者,不容毫髮入僞於其間也。故學者日用之間存養乎静,則體有以立焉;省察乎動,則用有以行焉。天之明命,事之至善,浩浩潑潑,無往不然,所謂‘鳶飛魚躍,觸處朗然’是也。於是乎詳審乎思慮之微而推極其知,致力乎事為之著而擴充其行,則拘者變、蔽者通,而厥初之明為可不遠復矣。
有以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欲之私也。
夫既曰明德新民,則要當有以盡乎天理,而無復人欲之私矣,而必曰云云,何也?曰:‘否。明德云者,只若曰明夫己之所得;新民者,亦若曰新民之所為也。己之所得有何準的,民之所為有何標榜乎?故明德乎哉,而不止於至善,則老佛之寂滅亦可謂天理乎?新民乎哉,而不止於至善,則申韓之刻薄亦可謂無人欲乎?且天理也亦有極與不極,人欲也有盡與不盡焉。其所明所新,政使合乎天理而無人欲之私者。苟不有以盡其極而盡乎無,則亦不可謂之至善也。故明德者,必要以天理為主而盡其極,方得為明德之至善也,不爾則其明也,明其所明而非吾所謂德也;新民者,亦須無私欲而必盡其一毫浄然克去,然後方得謂新民之至善,不爾則其新也,新其所新而非吾所謂新也。’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君子務本,本既立焉,則末可得以一致矣。身是家國天下之本也,齊家者不以為本,則無以盡孝弟;治國者不以為本,則無以盡致澤;為天下者不以為本,則無以盡絜矩。此謂‘所操〔者〕約,而所(被)〔及〕者廣’也。天子庶人,貴賤雖殊,其所以修齊治平之責則一也。或者不是之本,則為上者曷據而做雍熙之治,為下者曷據而效承宣之責也哉?是以未論貴賤,一切先務於此。而格致所以窮物之理而極吾身之所識也,誠正所以慊於善惡而定吾身之所主也,親愛之辟所以致吾身之不偏也。身得以修,則本既立矣,家國天下不過舉此而措之也。然修身,一篇要訣也,聖人於此三致意焉。‘物有本末’之本固指明德,而實修身也。此段及下段‘其本’之本即同一語脈也。此三段固皆為結語,而上段既曰‘知所先後’云云,則固已為務本之意,而於此再疊一意者,無乃聖人吃緊為人之意,獨不有在於‘修身’二字上乎?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止未之有也。
本譬則根也,末譬則枝也。天下之物,根盛而枝茂則尚矣,枝茂而根盛則蔑矣。厚,猶言隆也;薄,猶言殺也。天下之物隆轉而為殺則可也,殺轉而為隆則不可也,故以身對家國天下,則身為本,而家國天下為其末也。然則身有不修而求家國天下之平,則是本亂而欲末之治也,其可得乎?以家而對國天下,則家厚而國天下在所薄也。然則家有不齊而求國天下之治,則是薄於厚而欲薄之厚也,其可得乎?故曰‘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蓋先治其本,則末之不治不足憂矣,反是則為失先後,而無往不亂也;又曰‘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蓋所厚者厚,則薄之不厚亦不必憂矣,反是則為逆施者,而亦無所不薄矣。
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
或曰:‘明德者,不過自修之謂也,只求諸人事則足矣,又何天命為也哉?’曰:‘天命云者,亦非絶乎人流而指其玄妙者也,只就事物上求其所當然而已也。聖人以其由於理之自然而不容人僞,故曰明命;以其出於理之當然而得於吾心,故曰明德。然則明德未始不為明命,明命未始不為明德,但其所指而為言者稍有地頭之别也,此明德者所以顧諟天命者也。此個命也,具諸吾心而本自光明,體具衆理,用應萬事,而不患不足者也。性而有之,合下便聖,更有甚事?顧乃昏濁塵駁有以拘乎氣,聲色臭味有以誘乎欲,故本然之明不免乎蔽且昏矣。夫顧者,固常目之謂也。然明命不過一個道理之會於吾心而散為萬事者也,不成是有形象可以目擊者也,又豈容有常目在之者也?只是學者於日用間常存此心,有以見得此個道理無往而不光明,則為得之矣。故無事時静以存之,則清明在躬而理固渾然;有事時動以省之,則自然道理隨處分明,是非邪正固有不可得以掩諱者也。此謂“天威不違顔咫尺”者也。一思慮一動作不敢自由,而一聽其所為,則真積力久,不患乎德之為不明矣。’
有斐君子,如切如磋止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
‘有斐君子’,言衛武公之德斐然有文,如下文所言也。以言乎學,則其所以講習討論者循序漸進,不躐不畫,自粗而至於精,譬如治骨角者之始乎切而終乎磋焉;以言乎自修,則真積力行,勿忘勿助,自頑而至於温,譬如治玉石者之先乎琢而後乎磨焉。是以物理昭晢而知無不燭,德性堅定而行無不純矣。其所以存乎中者為恂慄之德,而瑟乎其嚴密,僩乎其武毅焉。所以見乎外者為可象之威儀,而赫乎其宣著,喧乎其盛大焉。德容表裏之盛如是其有斐也,民所嘆美而終不忘者,不亦宜乎!然如切故能如磋,如磋故能如琢,如琢故能如磨,如磨故能瑟兮,瑟兮故能僩兮,僩兮故能赫兮,赫兮故能喧兮,此進取者之所以不容不循其序也。然切而不磋則學未為至善,琢而不磨則自修者未為至善,瑟而不僩則德未為至善,赫而不喧則威儀未為至善。故不切則磋無所施,不磋則切亦無所就;不瑟則僩無所施,不僩則瑟亦無所就;不赫則喧無所施,不喧則赫亦無所就。故為學必如治骨角者之切磋,然後始為至善,否則非學也;自修必如治玉石者之琢磨,然後始為至善,否則非自修也;恂慄者必具瑟僩之德,然後始為至善,否則非恂慄也;威儀者必備赫喧之盛,然後始為至善,否則非威儀也。嗚呼,此衛武之德所以有斐而非他人所幾及,故民所終不能忘也夫!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止此謂知本。
此章蓋釋‘本末’二字之義。而竊看注家説,則或曰‘聽訟末也,無訟本也’,或曰‘聽訟、無訟之本末即明德、新民之本末也’,要亦理致之説也。然本末即明德、新民,而所謂聽訟、無訟初不過新民上一事也。若復以聽訟、無訟為釋本末,則是以末明本也,無乃未妥乎?且若曰聽訟、無訟之本末即明德、新民之本末也,是依舊以聽訟、無訟為本末,而又有以本於明德也,無乃義理横決,而不得於言乎?夫此章緊義固在於‘無訟’一句上,然猶屬皮殼也,其裏面緊意則實有在乎‘大畏民志’一句上。蓋所以大畏民志者,即明德也,而所謂本也。故集注未嘗復以聽訟、無訟為説,而直曰‘聖人〔能〕使無實之人不敢盡其〔虚誕之〕辭。蓋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云云。以此推之,傳者之意其或以聽訟、無訟為本末,有如注家説乎?抑亦復以明德、新民為本末,而要使讀者有以曉然有得於言外乎?故集注不直曰‘此謂本末’,而只曰‘可以知本末’云云。所謂‘可以知’三字要非吃緊活看處乎?然則傳者不以明德直下開釋,何也?經既曰‘物有本末’,則本之為明德審矣,故只此略釋,以明其所當先後之意則足矣。然苟不審究而得其本義,則所謂‘聽訟’、‘無訟’兩句的然有表裏之勢,使之乍看,孰不認為本末也?故朱子亦曰‘無訟,在我之事,本也’云云,蓋初年説也。然則注家説亦自裾己見,而不為致詳於集注故也夫。
是以大學始教止無不明矣。
夫人心之靈皆知也,天下之物皆理也,以此之知即物而窮其理,則何患乎知之不盡乎?然則窮理盡知乃大學開卷第一義也,必於入學之初,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不拘難易精粗,莫不隨其知量淺深而漸次研磨,因略致詳,推晦變明,待此一理之昭詳而不復可窮處,然後復討一理而窮之。以是為例,而積累幾許年工夫,畢竟一朝限滿力到而有所豁然貫通,則所謂物之巨細、心之體用,了了灼灼,而不待燭照數計矣。
所謂誠其意者止君子必慎其獨也。
誠意乃自修者之最初切要用功處也,故先儒至有以人鬼關為諭焉。學者必要於此痛快下功,方始有入頭處也。經所謂誠意者,謂有以實其心之所發而已也。傳之者要有以反復明釋,則蓋誠者,欺之反也,故又從而語之,曰所謂誠意無他,只不過禁止其自欺之謂也已。然則何處見得他毋自欺之實處乎?惟是惡臭觸鼻則天下之人斯惡之實,好色着眼則斯好之實,而不容復有欺詐之意於其間矣。故引而發之曰,自修者,實於惡惡而務決去之必如惡臭然,實於為善而求必得之有如好色然,則此於好惡之實可謂快且足矣,復何自欺之可論乎?然意者,莫隱莫微,而己所獨知處也。其實與不實,人不及知之,而己所自由,故人所易以放過,而自欺之弊恒在斯矣。故君子之不可及者,其惟人之不見乎?故必也於此戰兢自持,不害有愆,屋漏之奥而十目明視,方寸之微而上帝儼臨,一息之頃而不敢不存,一毫之細而不敢不省,故終始惟一而能保其慎獨誠意也。
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
夫國之本在家,故其教也,亦推本於家而已,不可别作兩項道理也。蓋天下道理畢竟本立然後可得以推之者,亦依本然後始為實理,不爾則非吾所謂推也。是以教人者無他,只以其所以教諸家者推諸國而已。故孔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弟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者,此之謂也。若曰别有道理,則非聖人所以教人之法也。然則欲以教人者必先教其家,而父子兄弟足法,然後教人之本始立焉。苟其本之立焉,則所謂教人,特舉此而措之而已。瞽瞍底豫,則何患乎父子之不定;寡妻刑于,則何患乎江漢之不化;麟趾瑞作,則何患乎騶虞之不應也哉?不幸教諸家者或有不足,而有意於教人,則是無皮而覓毛,無麪而作不託者也。蓋不孝者惡得以移忠於君,不弟者惡得以移弟於長,不理者惡得以移治於官乎哉?此灼然易見之理而不可誣也。饒使人也或有不教於家而能教人者,則必也取必於申韓管商之末,而非聖人所謂教人者也。
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
夫惡惡,人之同心也,而唯仁人然後為能盡其惡惡之道也。若有媢疾之人於此,則必也人皆曰可罪焉。然自家心法苟不能至公而無私,則雖云可罪,而又一心以為人之媢疾容或無怪,而使我當之不能不爾,彼何深罪云爾,則又何放流之有哉?若夫仁人則不然,其為心也鑑空衡平,持之也不惑乎邪正,用之也不偏乎好惡。故見有此等媢疾者,則必也疾之深,絶之痛,有如冰炭蕕薰之不相容,而放諸荒夷,以禦魑魅魍魎之不遑,以其獨盡惡惡之道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