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一章】
【一 節】
明德只是本心,而曰明德者,所以狀心之德也。本心之外更别無明德,故孟子盡心章注曰:‘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衆理而應萬事者也。’正與‘明德’章句一義。而但‘明德’章句則釋明德字義,故又有‘所得乎天’、‘虚靈不昧’二句也。然盡心章注所謂‘神明’,亦所得乎天者而虚靈不昧,故曰神明。其義互發,而明德之為本心,益無疑也。
【章 句】
‘虚靈不昧’,言明德之體段也;‘具衆理、應万事’,言明德之全體大用也。‘虚靈不昧’之下承之以‘以’字,可見其具之、應之,皆虚靈不昧者之所為。而‘衆理’即萬事之理也,不但於未發具是理,於已發亦具是理,不可分屬如黄氏説也。
‘虚靈不昧’者是心也,‘具衆理’者是心也,‘應萬事’者是心也,‘有時而昏’、‘本體之明’,皆是心也。而雲峯胡氏分屬於心與性情,大失章句之旨也。
‘新民’之新,以傳文所引盤銘之意釋之,故曰‘去其舊染之汙也’。
‘皆當止於至善’之止字,恐是板本之誤也。大全講義及儀禮經傳通解皆作至字,講義猶屬初本,而通解成於晩年,則其為至字豈不分明耶!
理之得於心者亦至善也,見於事者亦至善也。雙峯饒氏但以見於事者為至善,未免語病也。
【二 節】
‘定、静、安、慮’四者皆在知上。譬諸讀書,始不知先讀何書,而志無定向矣。既知大學是初學入德之門,而將欲先讀,則此志有定向也。志有定向,則心不妄動於他書,此能静也。心不妄動於他書,則心在大學而安,此能安也。心在大學而安,則辨釋文義必盡精詳,此能慮也。故章句‘處事’二字亦以知上言,如程子格物説‘應接事物,處其當否’之意也。
【三 節】
‘道’即‘大學之道’,謂明明德、新民、止於至善之術。‘知所先後’也,未及進為,故曰‘近道矣’。
【四 節】
八條目雖不外乎三綱領,然於此節始言之而直曰‘平天下’,則文不相承,語勢突兀,故取綱領語起頭,以為‘明明德於天下’。此一句承上起下,綱領條目包括無餘,而又以見夫天下之理具於我之明德,我之明德既明,則舉此而措之天下也。
不但‘明明德’三字承上文,先字又承上文。上文言明德、新民有所先後,此節言明德中又有所先,新民中又有所先,而言先則後在其中也。下文言‘后’,放此。
‘格’訓‘至也’。‘格物’之格是求至之功,故章句添一窮字,曰‘窮至事物之理’;而至於‘物格’之格,是已至之效,則不復帶得窮底意也。
物理纔格,吾知即至,非如他條目之有先後者,故曰‘致知在格物’。而雲峯胡氏論在字之意,以為‘明德工夫所在,莫先於“〔在〕[1]格物”’,新安陳氏則以‘格物為知之始,致知為知之極’,此皆不知纔明彼即曉此之意故也。
【章 句】
不曰‘毋自欺’而曰‘無自欺’,以功效言也。
致知者,欲其知至也,故曰‘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格物者,欲其物格也,故曰‘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然則此‘欲其極處’句讀,與下文章句‘物理〔之〕極處’句讀,皆當以理到之義讀之。而或有異讀其句讀者,讀‘欲其極處’句讀如我到之義,非也。
【五 節】
‘格物’之格,是吾心之窮至乎其極也;‘物格’之格,是物理之已至乎其極也。蓋以吾心之靈窮至物理,而物理之極處無不到,則吾心之所知亦無不盡也。
‘致知在格物’,則物格、知至亦無先後;所謂‘物格而後知至’,猶言知至在物格也。‘而後’二字,與下六‘而後’之應上文六‘先’字,不可一例看也。
此兩節雖言條目先後,而分‘修身’以上、‘齊家’以下看之,則為本末先後;分‘知至’以上、‘意誠’以下看之,則為終始先後。先、後二字之承上文可知也。
上文釋第一節之意,此節釋第二節之意。雙峯饒氏‘逆推工夫’、‘順推功效’之説,非立文本意也。
【章 句】
‘修身’、‘齊家’云云,明上文之釋第一節也;‘物格’、‘意誠’云云,明此節之釋第二節也。
意則緣情計較者,而心則兼情意而主一身者也,身則具是心而接萬物者也。‘修身’以上五條目工夫莫不以心為本,故皆為明明德之事也。
第三節以上,經中之經;第四節以下,經中之傳。而第三節,經中之經結辭也;第六、第七兩節,經中之傳結辭也。經中之經,則‘明、新、知、得’各有其文,故並舉‘本末’、‘終始’而結之;經中之傳,則只以‘明、新’之目順逆言之,一以明第一節之意,一以明第二節之意,而畢竟是‘明、新’之目也,未嘗有‘知、得’之文也,故單舉‘本末’而結之。然格致是‘知止’之事,誠正以下是‘能得’之序,則‘本末’二字實亦包終始在其中也。
【六節章句】
‘舉此而措之’,是自修身推之之意。而勉齋黄氏以為自齊家推之,或誤見‘此’字之意耶?
【七 節】
上文正説‘先修其身’之意,而此節反説‘身修而後齊、治、平’之意,蓋亦第三節先本後末之意也。
【章下注】
經一章蓋孔子之言也,故序文曰孔子‘誦而傳之’;傳十章則曾子之意也,故序文曰曾氏‘作為傳義’。序文不曰‘曾子’而曰‘曾氏’,此注不曰‘言’而曰‘意’,皆所以明傳文之出於曾子門人也。‘述之’者,述其言而不作也;‘記之’者,記其意而為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