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一章】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云云。
明德固是心,然專指其在人者言之,故不曰‘心’而曰‘明德’,與中庸所謂‘性’,兼言人物者不同。
三綱領俱著在字,而‘止於至善’又卻在明明德、新民裏許。
曰‘明’曰‘新’,雖有成己成物工效之分,而明德之復其初便是自新也,故傳二章首言‘日新’。新民之革其舊亦皆自明也,故下文曰‘明明德於天下’。
‘知止而後有定’云云。
提出一止字以示夫所以明、所以新之方,乃一篇之肯綮也。與中庸首章拈言‘道也者’之意體例同。
朱子曰:‘“定”以理言,故曰“有”;“静”以心言,故曰“能”。’又曰:‘“静”是就心上説,“安”是就身上説。’
又曰:‘能慮’是見得此事合當如此,便如此做。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云云。
明德、新民各有名目次第,如物之有兩端,故曰‘物’。知止、能得是就明德、新民循循做去,故曰‘事’。
道,即大學之道。而‘知所先後’,知之而未及行,故曰‘近道’。先儒説。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云云。
是節中六個先字,下節中七個后字,皆自上文‘知所先后’字來。先儒説。
以大學知行之序言之,格致所以居八條之首,而其前已有涵養本原之工,小學是也。若以格致為最初工夫,則過矣。中庸曰‘尊德性而道問學’,此又大綱也。
‘格物’之格、‘物格’之格,義些不同。章句釋‘格物’曰‘窮至事物之理’,釋‘物格’曰‘事物之極處無不到’,至字、到字,義卻不同。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云云。
亂,失道也。否,不可之謂。薄,小恩也。未之有,絶無之辭。蓋不能修身而能均天下者有之,而卒未能行大道而服人心,則此其所以不可也。厥或有薄於親而厚於人者,然不過為循物利己之私心,初不出於真心實意,則可見其絶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