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香港废物处理辩护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香港废物处理辩护立法


香港《废物处理条例》规定:(1)环境署长可指令向其交付废物(除住户废物外)以便处理的任何人士述明该废物的性质及提供署长所需的与该废物有关的其他资料。(2)无论何人,在遵照第(1)款办理时,如明知其所作出的声明或所提供的资料在重要情节方面有失实之处而仍然加以作出或提供,或疏忽大意在重要情节方面作出失实的声明、提供失实的资料,或故意遗漏任何重要情节的,即属犯罪,可处罚款5000元。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6 2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