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责任和处理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责任和处理 第十九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追究其责任: (一)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 (二)违反或者拒不执行本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 (三)拒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或者不接受质询的; (四)妨碍检查、调查工作正常进行以及隐匿、销毁、篡改、伪造重要材料和证据的; (五)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检举故意拖延办理或者不予办理的; (六)失职或者渎职的; (七)违反本条例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对第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者,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责成有关机关研究处理,并限期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处理结果; (二)责成有关机关限期纠正不适当的决定、命令、行政规章以及其他文件,并将纠正情况报告常务委员会; (三)撤销省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 (四)撤销职务; (五)提出罢免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依法应由司法机关处理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