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瑞士土地用水权利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瑞士土地用水权利立法 瑞士1996年《民法典》第710条规定:(1)土地缺少必要的家庭用水,并且非经支付不合理的费用不能获取时,可采用支付全额补偿金的办法,请求邻人转移泉、井水的部分应有份,但以邻人提供该部分水源并不困难的为限。(2)前款情形,应首先照顾转让义务人的利益。(3)情况发生变化时,转让义务人可请求相应变更其义务。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