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瑞士土地建筑赔偿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瑞士土地建筑赔偿立法 瑞士1996年《民法典》第672条规定:(1)建筑材料与土地不能分离时,土地所有人应为材料的使用支付合理的补偿金。(2)土地所有人为恶意的建筑人时,法官得命令全部赔偿。(3)材料所有人为恶意的建筑人时,法院得就其建筑物对土地所有人所具有的最低价额判定赔偿。第673条规定,建筑物的价额明显地超过了土地本身的价额时,任何善意人得请求以合理的赔偿金,将建筑物及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材料所有人。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