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泰国进境动物产品检疫程序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泰国进境动物产品检疫程序立法


泰国对进境动物产品检疫程序立法十分重视,制定了比较完整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根据规定,动物产品的进境程序主要包括:(1)动物产品至少在进境前15天须得到进境口岸检疫兽医官的许可;(2)进境许可证及检疫要求由泰国农业合作部畜牧发展局局长签发;(3)只有携带由出口国官方检疫兽医官出具的动物产品健康证书(证明符合进口国要求并有官方印章)时,进境许可证才是有效的。按照农业部法规的规定,须支付进境检疫费;(4)如不符合进境检疫程序要求,动物产品将被退回或销毁。另外,进境动物产品所需的文件是,由出口国出境口岸授权兽医官在离境前2天内出具的兽医健康证书。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5: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