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波兰四年国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波兰四年国会 1788年9月至1792年在华沙召开的波兰国会,共历时4年,故名。该届国会旨在改革,并深受法国革命影响。通过了《国土完整议案》,表示“今后波兰领土寸土不割”。1791年5月又通过了着名的《五·三宪法》,宣布废除自由选王制,改行世袭国王制;废除自由否决权,改行多数表决制;实行三权分立,同时还宣布废除农奴制。1792年4月一小撮波兰大贵族发动反对中央政权的叛乱,俄、普相继武装干涉,波兰的改革遭到镇压。次年波兰第二次被瓜分。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