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民国灌溉机构职权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民国灌溉机构职权立法


民国《灌溉事业管理养护规则》第3章管理中,规定了灌溉管理机关的管理权限和职责。根据规定,灌溉管理机关主要负责:(1)规定各渠水量的分配比例,及用水顺序;(2)制定灌溉方法;(3)规定各农田每次灌溉用水量,及灌溉周期;(4)管理渠道各闸门的启闭;(5)指导农民办理农渠斗门等简单工程;(6)查报各户用水权的注册及移转;(7)查报用水实况及收获情形;(8)督导行水人员办理各项工作;(9)核定水费标准;(10)调解用水纠纷;(11)测量水文,以与原设计相印证。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1 23: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