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民国塘坝水井修筑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民国塘坝水井修筑立法


1943年1月25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非常时期强制修筑塘坝水井暂行办法》。共10条。主要规定:非常时期为强制修筑塘坝、水井,以兴农田水利而增生产。冬季农闲时下列各类的塘坝水井应一律修筑:(1)在农作物生育期内,其塘坝、水井蓄水量不敷灌溉用的;(2)原有塘坝、水井已淤废的;(3)现有塘坝水井渗漏而失储水效能的;(4)有关筒车设置的坝闸堤堰及车基水道失修的;(5)塘坝水井不敷应用的。办法规定:各县修筑的塘坝水井,限两年内分区分期完成,否则不得报呈清赈。各县修筑塘坝、水井所需的经费,由塘坝、水井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自行筹措,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介绍金融机关申请贷款。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7: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