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心气之道所由:是由心气之道所决定的。
②神乃为之使:精神是舍与五气之使者。
③十二舍(shè):指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及其感觉的对象色、声、香、味、触、事等。
④总摄:主宰,主持。
⑤生受之天:生灵是由上天传授给人间的。
⑥真人:道家称存养本性或修真得道之人。
(旧注:心气合自然之道,乃能生术,术之有道由舍,则神乃为之使。
十二者,谓目见色,耳闻声,鼻受香,口知味,身觉触,意思事。根境互相停舍,故曰“十二舍”也。
气候由之出入,故曰“气之门户”也。
唯心之所操秉,故曰“心之总摄也”。
凡此皆受之于天,不亏其素,故曰“真人”。真人者,体同于天,故曰“与天为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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