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新加坡土地规划增补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新加坡土地规划增补立法


新加坡1985年《规划法》第7条规定:公共事务部部长可以对土地总规划增补、修改的格式、内容及程序作出规定,这与随后的准备、提前、批准有关,这些特殊的规定作为条例是为了保证:(1)主管当局发布通告,公布呈交给部长的有关一个或多个地区总规划的增补和修改的建议及公布其副本可以被查阅的地点;(2)按照规定,反对意见或陈述都应予以考虑,增补和修改总规划之前,应当按照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召开公共质询或其他形式的听证会;(3)总规划或其部分材料都应以合理的价格出售给公众,以便能自由地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17: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