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御用律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御用律师 香港的大律师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大律师;一类是御用律师,又称为皇家大律师,其为名誉衔位。其称号取得的基本条件是10年以上的大律师的执业经历且表现卓越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授予该称号须经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的审核批准并由英国女王任命。其地位和待遇高于普通大律师。目前,获此称号的约占在港执业大律师总数的1/10以上。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