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宗教裁判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宗教裁判所 亦译宗教法庭、异端裁判所。天主教会侦察、审判“异端分子”的机构。1220年教皇洪诺留三世(Honorius Ⅲ,1216-1227在位)通令建立,教皇格里高利九世(Gregorius Ⅸ,1227-1241在位)再发谕令强调,于是在法、西、意等国先后设置。主要由多明我会修士主持,残酷迫害“异端分子”、“异端嫌疑者”,打击进步思想家、自然科学家(布鲁诺、伽利略均受其迫害),秘密审讯,严刑拷打,处以监禁、流放、火刑等,查禁进步书刊,扼杀进步思想。尤以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最为残暴,1483-1820年受迫害者多达30余万人,其中处火刑者10多万人。20世纪初才销声匿迹,但罗马教廷仍颁布禁书目录,开除进步人士教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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