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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国际水源法协会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国际水源法协会


促进制定水源法规的国际性组织,1967年5月30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成立,现会址在罗马。其宗旨和任务是: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成员间的合作,召开会议和出版书刊,提出建议和交流制定科学的水源法、国家水源立法、国家水源管理和立法机构的信息,促进水源法在世界范围内确立和实施。成员包括:阿尔及利亚、贝宁、博茨瓦纳、埃及、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摩洛哥、莫桑比克、尼日利亚、塞内加尔、索马里、苏丹、斯威士兰、坦桑尼亚、突尼斯、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秘鲁、美国、乌拉圭、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以色列、日本、马来西亚、尼泊尔、奥地利、芬兰、法国、希腊、爱尔兰、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等国家或地区。会员资格,正式会员应为法学家以及其他有水源法专门知识的工作者;准会员应为水源工程师、地质学家、农学家、经济学家和水资源经理等。组织机构有:大会、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等,大会每4年举行一次。主要出版物是:《水源论坛——业务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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