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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
和龙市(县级市〔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县
位于东经128°22′~129°24′、北纬41°59′~42°57′之间。
“和龙”系满语,意为“两山夹一沟”。
1912年称和龙县;1993年7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和龙县,设立和龙市(县级市),隶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1912年隶吉林省。1932年隶伪满吉林省。1934年隶伪满间岛省。1945年光复后复隶吉林省。
和龙县 见447页“和龙市”。
和右清县(县) 见127页“右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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