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吉尔吉斯斯坦吸收外资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吉尔吉斯斯坦吸收外资立法 吉尔吉斯斯坦1991年6月28日颁布《外国投资法》,共4章26条。该法律规定,国家保证外国投资者权利的稳定性,及投资者有其他形式的法律保护。外国投资的法律待遇应比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其他法人和公民投资的法律地位有利。由于通过了限制外国投资者权利的法律和其他法律文件而造成外国投资者受损失,则由通过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给予补偿,如遇国家机关资金不足时,其损失由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国家预算中给予补偿。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