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市地重划补偿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市地重划补偿立法 台湾《市地重划实施办法》第6章土地改良物或坟墓拆迁补偿及工程施工中规定:(1)重划区内应行拆迁的土地改良物或坟墓,应给予补偿;在拆除或迁移前,将补偿金额及拆迁期限公告30日,并通知其所有权人或墓主;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葬的,可代为拆除、迁葬,其费用从补偿费中扣除;(2)重划计划书经上级核定后,主管机关应立即按计划书所列工程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及施工。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