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南斯拉夫涉外土地管理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南斯拉夫涉外土地管理立法 南斯拉夫1954年《土地和房屋买卖法》第8条规定:(1)外国公民可以根据互惠条件,在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继承取得和处理土地和房屋,与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同等权利,但以该项不动产的取得和使用未经国际条约另作规定者为限。(2)根据联邦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外国公民可以依据另项规定取得土地和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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