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南斯拉夫农用地使用强制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南斯拉夫农用地使用强制立法 南斯拉夫1965年《农用地使用基本法》第95条规定:(1)对于那些没有正当理由,但又不遵守根据本法和在本法基础上制定的其他条令所规定措施的属于公民所有的农用地的使用者,采取强制措施。(2)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有:以土地使用者的费用来贯彻一定措施;撤销违反条令或主管机关决定而建立的种植场。第96条规定:(1)区议会负责农业事务的管理机关决定本法第95条第2项措施的决定时,可以提出申诉,而在反对根据申诉所提出的决定时,不得进行行政诉讼。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