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什么是回避制度?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什么是回避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回避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审判人员与案情、或案情当事人有直接或间接的某些关系,而应该主动自行回避,以便诉讼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消除疑虑,便于接受。另一种情况则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当然当事人会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这就叫做回避的制度。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该款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这就是说,这些人有上述情况也应当回避。如果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就应该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先得知或者发生在审理开始以后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执行职务。但是,案件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除外。审判人员的回避谁来决定呢?按民事诉讼法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人民法院对申请回避所作的决定,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案的审理。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1: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