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第十七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本级人民政府的职务;如果担任本级人民政府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

第十八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

第十九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是:

(一)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

(二)接受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列席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

(四)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办理主席团交付的其他事项。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9: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