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水资源生态保护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水资源生态保护立法 中国1988年水法第5条对国家保护水资源生态措施作出规定:(1)保护自然植被,对已有的林木和草地必须认真地保护,不得擅自破坏,应该依法合理采伐利用。(2)种树种草,有计划地绿化荒山、荒地、荒沟、荒丘、荒滩,并实施有效的保护。单位或个人从事各项生产建设活动,应将建设时毁掉的林木和草地植物,按照批准的项目规划恢复起来。(3)防治水土流失,对自然力和人为破坏的植被,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的“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及时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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