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际商会规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际商会规则》 在联合国尚未制定多式联运公约之前,国际商会1973年制定《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1975年进行了修订,简称为《国际商会规则》(ICC Rules)。由于《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尚未生效,《国际商会规则》目前为各国多式联运经营人所遵循。这个规则对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该规则与《公约》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1)对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国际商会规则》仅规定对货物灭失、损坏和延迟交货造成的实际损失负责;《公约》则规定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 (2)赔偿限额规定较低,每公斤30法郎(约2SDR),对延迟交货,《公约》规定为延迟交付货物运费的2.5倍作为赔款;《国际商会规则》则规定,应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区段的应付运费。 (3)《公约》规定缔约国有权在国内调整并控制多式联运经营,《国际商会规则》无此规定。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