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会员应在LCH开立两个账户:一个是明确用于记录自身交易的“清算所”账户,另一个是与前一个分隔开的客户账户。
会员有责任将所有客户的业务明确的录入分隔的“客户”账户中。
经确认匹配后的交易数据,应依照LME规则,以将其提交给匹配系统的会员的名义,提交LCH以进行登记。匹配系统需要使用密码予以验证。所有提交登记的已匹配交易如果未在特定时间内收到拒绝通知,则被视为已获登记(比如说,在最终提交时间后的一个小时内)。
如果交易所合约提交后,未被LCH登记,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合约各方。LCH会将被拒绝的合约连同拒绝的原因一起通知LME。
登记后,LCH成为每一合约卖方对应的买方或每一合约买方对应的卖方(详见第13.6.1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