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证券
亦称“黄金券”、“金券”。 由美国财政部发行的具有100%黄金作为准备的证券。其面额由20美元至1万美元。 根据1863年3月3日通过的法案,美国国会授权财政部发行黄金证券,以收进金币和金块。 1919年12月24日以前,黄金证券只能用以支付政府的债务,在这以后作为美国货币供给的一部分在市面上流通,并可自由兑换黄金。30年代经济危机爆发,金本位制崩溃。1933年的美国银行法停止了黄金券的自由兑换,从而使黄金券退出了流通领域。 从此只有联邦储备银行被允许持有黄金券。由于联邦储备银行是根据财政部的需要来购买黄金券,因此,联邦储备银行并不能控制自己想掌握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