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显微镜物镜系列
根据国家标准(GB2609-81)规定如下。 (1)显微镜物镜的共轭距离规定为195mm(不包括1.6×及2.5×)和无穷远。 (2)共轭距离为195mm的物镜,其机械筒长规定为160mm。 (3)显微镜物镜的放大率  注: ❶ 为辅助物镜焦距。 (4)显微镜物镜的基本参数系列应按表5-1的规定。 表5-1 显微镜物镜的基本参数系列  注: ❶ 除100×油浸外的其他物镜为干燥系统,对于特殊需要的水浸、长工作距离等物镜的放大率应按照本标准系列,但数值孔径不作规定。 ❷ 括号内的放大率只适宜在反射光下使用。 ❸ 对于特殊要求,并且经供需双方协商而定的物镜放大率,可允许不按此表的规定。 ❹ 当放大率超过100×时,其倍率应按优先数系R10选取。 (5)消除放大率色差不用补偿目镜的平场物镜,在物镜外壳刻上以下代号: 平场消色差物镜 PC0; 平场半复消色差物镜 PB0; 平场复消色差物镜 PF0。 (6)常用物镜外壳表面颜色圈按表5-2的规定。 表5-2 常用外壳表面颜色圈  (7)长工作距离物镜、相衬物镜、偏光物镜,应在物镜的类别前加长、相、偏汉语拼音的第一字母C、X、P作为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