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鸟兽鸣以号羣兮,草苴比而不芳。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鸟兽鸣以号羣兮,草苴比而不芳。 【集校】: 洪兴祖:鸟兽鸣以号羣兮,草苴比而不芳。 朱熹、毛晋、庄允益:同洪本。 黄省曾:鸟 明繙宋本:鸟兽鸣以号群兮,草苴比而不芳。 朱多煃:同明繙宋本。 汪瑗:鸟兽名以号群兮,草苴比而不芳。 。【集释】: 王逸:号,呼也。 生曰草,枯曰苴。比,合也。言飞鸟走兽,羣鸣相呼,则芳草合其茎 以言谗人口衆多,盈君之耳,亦可令忠直之士失其本志也。 洪兴祖:苴,《释文》:七古切,茅藉祭也。鲍钦止本云:七闾、子旅二切。林德祖本云:反贾、士加二切。比,音鼻。 朱熹:言秋冬向寒,鸟兽鸣号,以求羣类。 则草已枯矣,虽比而合之,亦不能有芬芳之气。 汪瑗:凡翼曰鸟,凡蹄曰兽,若单言则彼此可通,而对举则当分也。号群,呼其类也。 生曰草,枯曰苴,若单言则彼此可通,而对举亦当分也。比,连彙合併之意。 黄文焕:此承上而言物类之各不容虚僞也。 鸟鸣则号鸟之羣,兽鸣则号兽之羣。 各自有羣,不可乱也。如思彭咸者,终当以彭咸爲羣也。 苟非其类,无繇强附。如草之苴比,终不能芳也。 钱澄之:万物各从其类,鸟兽以同羣而号,草苴以不芳而比。 王夫之:苴,败草。比,聚也。鸟兽号羣,翕訿相聚也。 草苴相比,衆恶相长也。 林云铭:非其类,则气爲之移。 张诗:比,去声。 言 言乎鸟兽,则鸣号以求羣匹矣。言乎艸苴,则连彙合比而变衰矣。 屈复:苴,若草。 汪梧凤:号,胡刀切。 苴,七如切。《毛诗》云:水中浮草也。 郑笺云:树上之栖苴。比,必至切,併也。 胡文英:鸟兽犹号羣,兔死狐悲,回风摇蕙,我安能不伤耶?草苴比而不芳,承上“虚僞难长”,起下“幽而独芳”。 刘梦鹏:鸟兽号羣,草苴相比,喻小人比周之意。 陈本礼:鸟兽鸣以号羣,随从入关士卒同被拘 父不能不号其子,妻不能不号其夫。 比而不芳,状羣奸之仓皇失魄也。 王闿运:言衆人但知朋党言富贵。 苴,藉也。蹂辱之草,不可理者也。言衆无才能,如草苴相比。 徐英:秋令旣行,鸟兽悲号。草木零落,失其芬芳。 闻一多:鸟兽各以类聚,麟凤不与衆鸟兽爲羣也。 比,杂也。《乐论·释文》:“百草异类,相杂而生,则失其芬矣。” 姜亮夫:寅按六句与上下文义不相属,而各句亦不自属,王、朱以来,各家虽强爲之説,不能通其义如故。 鸟兽、草苴、荼荠、兰芷四句,尚得以类同相求、类异相斥一义以贯穿之;而鱼鳞蛟龙,则无所容于其间矣。 兹姑説之如次:鸟兽句言鸟兽能言,故其同类之求,尚可以鸣声得之也。草苴句,言草与苴,已生死荣枯异类矣,若比而合之,则芳华已不能见也。 朱季海:《广雅·释草》:“苏、蔖,草也”,王念孙《疏证》:“《方言》云:‘苏,草也。江淮、南楚之闲曰苏’,郭《注》云:‘苏,犹蔖,语转也。’……《素问·移 今陕以西言草 敦煌本《切韵残卷S二〇五五·九鱼》:“疽,七余反,十一”有“苴”,云:“履中藉草,按《説文》子与反”,陆氏《释草音义》于郭《注》:“作履苴草”,音“将吕反”,与《説文音》合,明六朝旧读如此。今所见诸书引《説文》旧音,或同《字林》,或同《玉篇》,此读与《玉篇》不合(《万象名义·艸部》:“苴,七闾反,麻,履中草”,是顾野王亦作平声,与陆法言《切韵》音同),故当与《字林》同音欤?洪氏于“苴”引鲍本:子旅切,林本:反贾切(此切上字 敦煌本《切韵残卷S二〇七一》、《刊谬补缺切韵残卷P二〇一一》:“《八语》皆收“苴,履中草”,正作“子与反”者,盖唐人据《説文音》加之。《S二〇五五》、《S二〇七一》:“且,子鱼反三”,并不收苴,是陆氏初无此音。 《説文·艸部》:“苴,履中艸”,大徐引《唐韵》:“子余切”,是平声读淸入 大氐以上爲去,近出陈世,兹故可得而略也]。(《楚辞解故》续编) 谭介甫:此承上“万变其 吴孟复:号,王逸注:“呼”。王、朱均连下句释,故皆牵强难通。蒋骥曰:“,鸟兽之相号者以其羣也,”较胜,但未説透。 盖鸟兽之种类虽多,而号声各不相混,其同类者一闻卽知,直译之则爲:“鸟兽各以己之鸣声招唤其同类。”以喻君子、小人自有区别,作僞者不可长久,耿介者不可易操。 下三句用意亦同。 蒋天枢:六句设喻以言幽隐之非易。 而兰茝则以幽隐独葆其芬芳。号,呼也,鸣以相呼,其羣始集。 苴,此处音“巴”,篱也。比,密也。 草如篱之密则难于生华,以抒其芬芳。 汤炳正:草苴,杂草。 比,密积,与下文“芳已歇而不比”之比同义。此言杂草虽然密积而不芳香,小人结党如鸟兽呼羣相从。(《楚辞今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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