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韩国渔船从业限制立法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韩国渔船从业限制立法 韩国《渔船法施行令》第12条规定,依据法第19条第1项之规定的渔船从业限制的种类如下:(1)第一种从业限制:对下列各目之渔业所使用的总吨数不足30吨之渔船的限制:日本钓渔业;连绳渔业;流刺网渔业;小型旋网渔业;浮网渔业;海兽渔业;潜水器及海藻采摘渔业;船引网渔业;底引网渔业;鮟鳙网渔业;筛捞渔业;近海捕鲸渔业;简网渔业;型网渔业;使用运输船及渔场管理船的渔业;水产厅长认定的类似A目至O目的渔业。(2)第二种从业限制:对下列各目之渔业所使用的总吨数在300吨以上之渔船的限制:机船底引网渔业;近海拖网渔业;大型旋网渔业;第1项第1款各目之渔业中使用总吨数30吨能上能下之渔船的渔业。(3)第三种从业限制:对水产业法施行令第28条第1项远洋渔业所使用渔船的限制。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