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韩国水产业协同组合中央会信贷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韩国水产业协同组合中央会信贷立法

韩国《水产业协同组合法》第133条规定。中央会对基本金,对来自政府、农水产团体和国内外金融机关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借入金,对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或依靠发行水产金融债券而获得的资金,可以进行超过一年的长期贷出。第134条规定:(1)中央会可管理其供给的资金依照所定之目的和计划而使用,并为测定其供给的资金的效率而采取必要的监察或其他措施。(2)在中央会从政府借入的资金中,信用事业资金(包括组合从中央会借入的该资金)不得被扣留。(3)对于从水产业协同组合借入资金者作担保提供的不足20吨的渔船,其债权保全所需之事项由总统令规定。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9: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