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非破产免责主义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非破产免责主义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权人经破产清偿程序,其对破产人所拥有的债权未能得到清偿的部分,破产人仍然对此负有清偿的义务,即破产人的清偿义务并不因破产程序的终结而得到免除。非破产免责主义作为一项原则在法律中予以规定,以德国的破产法最为典型,该国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受到清偿的债权人,可就其债权对破产人无限制地主张权利;在破产程序中列入破产债权而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债权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可就该部分债权对破产人新发现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破产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他日资力得以恢复,仍然负有对未清偿的债务予以全部清偿的义务。目前,在法律中确定非破产免责主义的国家已经很少了,多数国家的破产法均采用破产免责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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