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手
《旧唐书·裴漼传》:“裴漼,绛州闻喜人也。世为著姓。父琰之,永徽(唐高宗年号,为公元650-655年)中,为同州司户参军,时年少,美容仪,刺史李崇义初甚轻之。先是,州中有积年旧案数百道,崇义促琰之使断之,琰之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崇义大惊,谢曰:‘公何忍藏锋以成鄙夫之过!’由是大知名,号为‘霹雳手’。” 唐时裴琰之为同州司户参军,办事精明练达,行动神速,非常善于处理积案。刺史李崇义委托他处理旧案数百道,斯须即剖断完毕,不仅文字佳美,而且或称誉或批驳,论说析理,极为精当,因此声名大震,时号为“霹雳手”。 旧时因以“霹雳手”称誉断案迅速而果决的人。 明于谦《昼夜长短》诗:“诉谍旁午来,剖断不留宿,虽非霹雳手,遇事颇神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