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证发斑
病证名。 指发斑属于虚寒者。见《阴证略例·阴证发斑》:“阴证发斑,亦出胸背,又出手足,亦稀少而微红,若作热疾投入凉药大误矣,此无根失守之火聚于胸中,上独熏肺,传于皮肤而为斑点。但如蚊、虻、蚤、虱、咬形状,而非锦文也,调中温胃加以茴香、芍药,以大建中之类,其火自下,斑自退,可谓治本而不治标也。”本症多由脾气虚衰,脾不统血,血不循经,溢于脉外成斑;或由虚劳久病,阳虚气弱,气虚不能摄血,阴虚阴不内守致血凝发斑。 症状特点为斑色淡红,隐而不显,反复发作,伴见脏腑虚寒病症。治宜益气健脾,温肾助阳,方选归脾汤、补中益气汤、八味汤等方。 见斑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