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
官署名。 明设此官署,洪武十五年置锦衣卫,所属有南北镇抚司十四所,所隶有将军、力士、校尉,掌直驾侍卫、巡察缉捕。 起初,锦衣卫原为皇宫禁卫军,掌车驾护卫。明太祖为加强统治,令其兼管刑狱。《明史·兵志一》:“太祖之设锦衣也,专司卤簿。是时,方用重刑,有罪者往往下锦衣卫鞫实,本卫参刑狱自此始。” 成祖夺取皇位后,欲以威慑诸臣,命心腹为锦衣卫指挥使,专典亲军,兼管巡察缉捕,权力日重。所属南北镇抚司,南司理本卫刑名军匠,北司专治诏狱。 到后来,与东厂西厂并列,活动加强,为害更烈,成为有名的特务组织。 其长官原名都督,后改称指挥使。 《明史·职官五·锦衣卫》:“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恩 寄禄无常员……十七年改锦衣卫指挥使为正三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