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
调整在货币流通、信用及与之直接相关的金融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一个国家对金融活动进行全面管理的法律工具。银行法是金融活动的基本法,居于金融法的中心地位,历来为各国所重视。如英国早在1694年就制定了《英格兰银行法》。现代各国大都有自己的银行法典。 如《日本银行法》、《德意志联邦银行法》、《苏联国家银行章程》等。在我国,金融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金融法典,但它的主要内容已经包括在银行、货币、金银管理、外汇管理、信贷、票据、证券、信托投资、结算、保险等金融法规之中。随著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金融活动的迅速发展,银行作用的加强,客观上要求国家加强金融立法,尽早颁布集中统一的银行法典,逐步完善金融法规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