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
指识记过的事物,经过一段时间后不能再认、回忆,或再认、回忆出现错误。 遗忘就是保持的丧失。记忆印迹是可以消退的,由于消退,印迹就逐渐变弱以致产生部分遗忘;也可因消退而达到全部消失,产生永久性遗忘;由于有关的神经活动受到抑制或引起回忆的条件还不够,产生暂时性遗忘。 遗忘有数量差别,学过的东西并不会全忘掉,有时虽然不能回忆起来,但仍能再认知,这说明遗忘有数量程度的不同。 遗忘还有质的变化,表现为内容和细节的扩大化或简单化,或者表现为内容和细节的重新组织加工。 防止遗忘的有效手段是对识记材料加强理解和概括,及时回忆和复习,并经常运用。产生遗忘的原因,一种意见认为是其他刺激的干扰,使记忆痕迹产生抑制的结果。 一旦干扰被排除,解除了抑制。记忆便可得以恢复;另一种意见认为是记忆痕迹得不到加强而逐渐减弱,导致消失的结束。因大脑病变而产生的记忆痕迹的消退,一般较难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