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宣
【生卒】:596—667 【介绍】: 唐代高僧。 南山律宗创始人,又称“南山律师”。丹徒(今属江苏)人。俗姓钱,父亲曾任南朝陈吏部尚书。 9岁能作赋,10岁从长安日严寺慧頵(yūn氲)受业。20岁到大禅定寺依智首受具足戒。21岁在律学大师智首门下听受讲习,奠定律学基础。 武德七年(624)往终南山,将10余年来律学心得整理撰写成书。武德九年(626)撰成《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三卷,阐发其律学见解,为开宗之作。 一生著述甚多,主要成就在于对《四分律》开宗弘化。贞观十九年(645)撰成《续高僧传》。 又参加玄奘译场,撰成《释迦方志》2卷,《集古今佛道论衡》,《大唐内典录》,《广弘明集》等,均为佛教史上名著。门下有受法传教弟子千人,阐扬其遗教最盛者有大慈、灵 、文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