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追索权的要件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追索权的要件

又称追索条件、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持票人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必须具备的条件。综合各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必须具备的条件为:(1)持有合格的票据,即票据的记载和背书两方面都是合格的。(2)票据遭到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3)已在法定或票据规定的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票据要求承兑或付款。

持票人未经提示或未在法定或规定的期限内提示,就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如由于付款人或承兑人死亡、逃避或其他原因无法向其提示或付款人或承兑人宣告破产时,则无须作承兑提示或付款提示。

(3)必须在票据遭到拒付后的法定期限内将拒付事实通知其前手。如未作出或不及时作出拒付通知,持票人即丧失追索权,但《日内瓦统一法公约》规定,未及时通知并不丧失追索权,但对前手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4)必须在票据遭到拒付后的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书,以作为行使追索权的法律依据。

除票据上注明不必作成拒绝证书,一切票据遭到拒付都必须作成拒绝证书。

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书,则丧失追索权。英国票据法规定只有国外汇票才需作成拒绝证书。

(5)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期限内行使追索权。一旦诉讼期限届满,持票人即丧失追索权。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8: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