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区政府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两个或几个省交界地区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 1937年7月15日中共发表了《中国共产党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宣言中第三项保证是:“取消现在的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权政治,以期全国政权之统一”。同年9月6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以后相继成立了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等边区政府。 边区政府由边区参议会选举产生,人员组成采取三三制,即共产党员、左派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和其他分子大体各占三分之一。 边区政府是参议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政权机关,它执行参议会的决议,制定、颁布边区的行政命令和单行法规,领导指挥全边区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