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重工业同时并举
我国50年代后期提出的一条经济建设方针。 毛泽东在1956年《论十大关系》、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中,从总结我国“一五”时期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出发,强调中国工业化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之间的关系问题,主张在国家建设中坚持以重工业为重点的同时要多发展一些农业和轻工业。1958年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提出了“多快好省”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其中把轻工业和重工业同时并举定为实现这条总路线的基本方针之一。 由于我国在经济建设中急于求成,由于方针本身仍然强调以重工业为重点(中心),在以后的经济建设中仍然对轻工业的发展重视不够,这条方针并未得到真正贯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