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论杂文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论杂文 作者金灿然,发表于延安《解放日报》1942年7月25日第4版,收入《中国现代散文理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初版。 本文针对当时延安文艺界关于杂文的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人把杂文同暴露黑暗简单等同,一种人认为在光明的边区“是不宜乎写杂文的”。为此作者发表了自己关于杂文的见解。文章共三部份:一、杂文是干什么的;二、杂文的时代问题;三、杂文与讽刺。 在“杂文是干什么的”中,作者沿用瞿秋白关于杂文是文艺性的社会论文的说法,认为:“对于杂文,也象对于其他文艺一样,立场是其精髓,是其灵魂。 ”“只有立场站稳了,才能明确的分别敌我,不至于把光明误认为黑暗……笔锋才不至于错杀了,揭发与赞扬,才能实事求是,恰到好处。”关于“杂文的时代问题”,作者认为从先秦至现在,杂文已有二千多年传统,“鲁迅的杂文时代”,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乃至于“无产阶级及人类未彻底解放以前”,都是“不会过去的”;但文章指出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确立的新形势下,还需要一种在“取材”“笔调”都有“新气息”的“新杂文”。关于“杂文与讽刺”,作者认为:“杂文往往与讽刺在一起,却不一定需要讽刺。”本文最值得注意之处,在于肯定谢觉哉在《解放日报》上发表的杂文《一得书》,认为这些“反映边区建设的杂文”,是杂文的“新格”,是杂文的“一条广阔的新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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