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言词原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言词原则 ❶ 书面原则的对称。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形式。法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在法庭上提供诉讼材料和进行辩论,必须采用言词形式,以口头辩论进行审理并以此为基础作出裁判。实行言词原则,有利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使诉讼迅速进行。但是,实行言词原则,对保存和运用诉讼材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现代各国的民事诉讼法,原则上都采用言词原则。如《日本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诉讼应在法院进行口头辩论。但同时规定,有的诉讼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起诉、控诉、上告、再审等,必须用书面提起。在我国,除了简易程序可以口头提起诉讼外,其他程序须用诉状提起。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采用言词审理方式,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将言词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规定在内。 ❷ 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又称为言词审理原则,与书面审理原则相对。其基本含义是,法庭审判活动的进行,应当以言词陈述和言词辩论的方式进行。该原则有两方面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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