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税
对同一行业内各个企业只用一个税率征收的一种税。 1970年在湖北、上海、天津、辽宁、山东等地试点。征收行业税应按生产行业确定纳税行业,需要在税收上支持、照顾的行业或国家需要多拿纯收入的行业,可单独划分。税率设计原则上重工业轻于轻工业、重工业中采掘工业轻于原料工业;原料工业轻于加工工业;轻工业中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行业轻于生产消费品的行业;直接为农业服务的工业税率从低,产品价格高、国家需要多拿纯收入的行业税率从高。由于行业税的征收不利于企业按产品核算的定价,且按行业确定税率比较困难,所以不久就停止试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