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德比尔特
【生卒】:1888—1957 美国法学家,律师,纽约大学法学教授(1919-1948),法学院院长(1943-1948),美国律师协会主席(1937)。 由于他的卓越才能而获“律师的律师”赞誉。曾在新泽西州司法委员会(1930-1940)、全国司法委员会(1933-1937)、联邦司法部长法庭程序委员会(1938-1939)及联邦最高法院刑事审判程序法顾问委员会(1938-1946)担任要职。他倡导法律改革,始于1948年在新泽西州最高法院任大法官期间,完成了对新泽西州法院体制的重大改革。著有《司法的案例和材料》(1947)、《司法执行的基本规范》和《法律制度改革的挑战》(1955)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