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在民生主义学说中提出的经济纲领之一。
1924年正式提出。其主要内容为:“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孙中山选集》下卷)。一切垄断性企业由国家经营。但允许私人资本的经营与活动,国家还予以奖励和法律保护。
这是一种借助国家力量发展资本主义的主张,是一种既要发展资本又要防止垄断资本的“主观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反对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意义。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