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朴安
【生卒】:1878—1947 【介绍】: 安徽泾县人。 原名有忭,学名韫玉,字仲明,后改字朴安。自幼攻习经史,精文字学,清末至上海,加入中国同盟会与南社,任《国粹学报》《民立报》《太平洋报》笔政。民国成立后在多所大学任教。 1916年任交通部秘书,后任福建省巡阅使署秘书,兼上海国民大学及持志大学国文系主任。 1922年出版《俗语典》,次年出版《中华全国风俗志》。1930年任考试院专门委员,江苏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 1932年辞政府职,主持《国民日报》笔政。1939年患病居家,专心著述,所写《周易古史观》《庄子章义》《儒道墨学说》等,均有建树。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上海市通志馆馆长、《民国日报》社社长。另著有《中国文字学史》《中国训诂学史》《古文字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