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作非为
[结构] 并列式。 [释义] 不顾法纪或舆论,任意干坏事。胡:乱,任意。 非:错误,不对。非为:干坏事。[出处]宋·薛居正《旧五代史·张瓘传》:“汝车渡村百姓刘开道下贼惯作非为,今须改行,若故态不除,死无日矣。”清·李汝珍《镜花缘》一二回:“或诬好吃懒做,或诬胡作非为。” [功能、例句] ❶ 作谓语。“当时河间王骄横奢侈,不遵守典章制度,(河间地区)又有很多豪门大户,同国王一起胡作非为。” ❷ 作宾语。清·李海观《歧路灯》六五回:“委的没白赌博,小的是经过老爷教训过的,再不敢胡作非为。” [附条] “胡作乱为”。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结论》。 [同义] 为非作歹 违法乱纪 作奸犯科 [反义] 安分守己 奉公守法 循规蹈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