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德国公司所得税
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团体法人和股份公司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也分无限制纳税人和限制纳税人。资本公司、产业合作社、财团及公共团体等营利事业,凡业务管理所或总机构在联邦德国的,为无限制纳税人,就其国内外全部所得课税;凡业务管理所或总机构不在联邦德国的,为限制纳税人,就其在联邦德国境内的所得课税。公司所得税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不允许扣除特别支出和生计费用。公司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1987年比例税率原则上为56%,但对不同的纳税人税率有所不同。 联邦德国的公司所得税征税范围有限,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小。 |